车库消防安全规范
1.新员工进厂时,必须接受消防安全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知识、灭火器和消防栓的操作和使用等。
2.每年至少对每位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并将培训记录存档。
3.公司每季度对全体员工进行疏散演练,并对志愿消防员进行消防演练的专项培训,让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4、公司的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员、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等相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项培训。
5、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火灾危险区域工作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6、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教育。
7、公司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2.消防检查系统
1,逐级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检查制度。
2、公司的安全人员每天对公司进行消防检查。公司安全部门和环境安全部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审查和跟踪改进情况。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检查人员应当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
4.检查部门应当及时将检查情况书面通知被检查部门,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将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系统
1.工厂内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2.所有疏散出口、楼梯和走道必须配备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3、工作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出口畅通,出口不得上锁。
4、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不得堵塞通道。
5、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2、消防控制室的操作和维护人员,应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
3、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4、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若发生火灾事故,应按相关预案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5、值班人员应记录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6.值班人员应每天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的自检情况,及时排除故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动词 (verb的缩写)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1,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由安全部管理,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检查检测。
2.建立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档案管理。
3、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固定存放,专人维护,定期检查,并将检查记录存档。
4.教育全公司员工,要求他们爱护消防设施和设备。他们将要求赔偿,并对故意破坏或损坏消防设施和设备的行为提出处罚。
5.公司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消防设备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不及物动词火灾隐患整改系统
1.公司安保部管理职能部门每月对各部门进行一次消防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制变更,并监督整改到位。
2.消防安全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经理应当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3.公司各部门接到火灾隐患整改后,应及时督促相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4.火灾隐患整改完成后,负责整改的部门或相关负责人应将整改记录交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经理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5.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整改主管部门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并作出火灾隐患整改批复,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个。消防和电气安全管理系统
1、公司应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电线,超负荷使用。电线和设备安装应由安全机器维护部门的认证电工负责。
3、车间下班后,应关闭电源,否则安全部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罚。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八个。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有专门的仓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分类单独存放。化学性质相互冲突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开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入库前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分类堆放存放,每个垛占地不超过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出入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
6.易燃易爆场所应按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
九。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体系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提高公司的自卫和自救能力,特制定如下制度:
1.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组织,及时更新补充义务消防队员。
2.加强义务消防队的培训教育,提高队员的业务素质。安保部负责团队成员的专业培训、考核和指导。
3、车间、部门、班组等义务消防员,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知识学习和消防演练,并记录培训档案。
4.志愿消防员必须熟悉防火灭火的基本知识;熟悉公司的消防通道和关键部位;熟悉公司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熟悉报警和报警处理程序;熟悉紧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熟悉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熟悉通信、安全防护和救援程序和措施。
X.消防和紧急疏散计划演习系统
1,公司应加强消防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每年对公司相关变更进行全面修订。
2.公司应根据消防和紧急疏散计划进行演习,演习每年至少进行两次。
3.进行消防演习时,应设置明显标志,并事先通知演习范围内的人员。
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包括: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援组);报警和报警处理程序;紧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灭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XI。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系统
1.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必须由专业电工按照规定进行。新建、新增、更换的电气设备必须经主管部门、安全维修部、环安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3.储存气体的仓库应严格按照防火规范的要求采取防火、防爆和防静电措施。
4、保卫科对提供和使用煤气的部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抽查结果应记录并存档。
5.公司应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相关人员进行定期教育和培训,以提高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6、每年对防雷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定期检查防静电设施。
十二个。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和奖惩制度
1,公司将把平时的演练、业务学习、日常消防工作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公司各部门和个人的考核、奖惩依据。
2.公司每年都会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3.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进行相应处理。
4、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将依法处理。
十三岁。电气焊防火系统
1,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接和切割安全技术,经考试合格后,才允许独立操作。
2.焊接和切割前,应按规定办理“动火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3.选择一个安全的地方进行焊接和切割操作。焊接和切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的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果不能清除,应采取洒水、屏蔽等安全措施加以保护。
4.在充满可燃气体或粉尘的爆炸性场所进行焊接和切割时,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接和切割时,应按照有关规定保持一定的距离。
5、焊接和切割作业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作业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上下*作业。
6、电焊机接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置专用接地线,不得接道路。
7.不得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不要让焊丝接触气瓶。
8、焊割工作点火前应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认真检查现场,消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作业后半小时内反复检查,防止阴燃。
9、焊接和切割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十四岁。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
1.车间内不准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2、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3.不得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设置围栏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生产工作期间不准上锁或关门。
5、不准使用消防器材。
6.非维修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机械设备。
7、不准无证操作危险机器。
8.故障设备未修复前,不准使用。
9.工作时间不允许怠工、闹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10,禁止赤脚入车间,禁止儿童入车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