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退费管理办法

校外培训机构退费管理办法如下:

校外培训机构退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生及其家长的合法权益,规范校外培训机构退费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学科辅导、兴趣班、培训班等。

第三条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依法合规经营,确保退费程序合法、公正、透明。

第二章退款标准

第四条学生有权根据合同或法律规定申请退费。

第五条学生在校外培训机构学习的部分,按照所学学时和服务费折算,不得随意扣减。

第六条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明确退费标准,退费标准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第七条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要退费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案由证明、户籍迁入证明等。

第三章退款程序

第八条学生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申请退费,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第九条校外培训机构收到退费申请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学员或其法定代理人。

第十条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依法向学员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返还退款,退款方式应当与原支付方式一致。

第四章异议处理

第十一条学生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退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书面申诉。

第十二条学生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据,并由校外培训机构另行审查。

第十三条经审查,学生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申诉成立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及时赔偿或者调整退款金额。

第五章处罚措施

第十四条校外培训机构违反本办法,有强制不合理扣费、未明示退费标准、未提供书面告知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属于本校外培训机构。

这是校外培训机构退费管理办法的一个简单例子,具体的管理办法可能会因地域、机构性质、法律法规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校外培训机构在制定自身退费管理办法时,应充分考虑各种情况,确保学生和家长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