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中区教育局单位职能
(二)制定区域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区域教育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和速度,指导并参与实施。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制定筹集教育经费、教育拨款和教育基础设施投资的政策措施;市中区直属学校及教育单位预算确定后,由市中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监督全区教育经费的筹集和使用;指导国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教育合作项目的实施。
(四)综合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学历教育;负责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审批全区职业技术学校的设置、办班和招生计划;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参与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
(五)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组织等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立、审批、管理和注销;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规划和指导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依法履行教师资格认定、招聘、调配、职务评聘等职责;组织实施教师培训等继续教育;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领导行政机关、直属教育单位和学校教职工的党建、行政、群团工作、计划生育工作、无偿献血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选拔、考核、任免有关院、局及所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负责系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培训;负责教育系统的来信来访等群众工作。
(六)规划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党建、思想政治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政治理论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七)统筹管理本地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学历教育和考试工作,组织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学、职业中学和社会教育的学校管理;计划、指导和组织自学考试,扫除文盲,培训农民实用技能。
(八)规划、管理和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组织实施学校在教育部、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承担的教育科研项目;指导学校科研基地和实验室的开发建设。
(九)负责学校布局规划、学校设立、撤销审批、校舍建设管理和指导。
(十)统筹管理和参与全区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基础信息的统计分析和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
(十二)指导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组织的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各级教育工会的工作。
(十三)负责语言文字的推广、教育、考核和使用。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审计、安全工作。
(十五)承办市中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