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发文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管理机制

4月1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率先出台政府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提供政策依据和法律保障。

《意见》从严格准入管理、强化过程监管、优化监管手段、落实保障措施四个方面构建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管理机制。

监管重点更加明确。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重点监管高收费、规模化、连锁化培训机构资金运营,探索建立“统一支付、余额控制、分期支付、大额预警”的资金风险监管体系。

监管措施更加精准。通过建设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逐步实现校外培训机构安排、整改、审批、备案、预警、网上查询选课、信用评价、缴费、退款全流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违法问题并依法处理。

监管保护更有力。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具有执法权限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要将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行为纳入综合执法内容;教育督导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发展进行督导,并纳入对各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考核。

另悉,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合同中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从4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

来源:常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