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主要职能
省联社的主要职能是:制定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引导农村信用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规范有效的管理机制,完善内控制度,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新的业务领域;组织电子化和综合业务网络的建设和管理,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和督促农村信用社依法选举董事、监事和聘用主要管理人员,负责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董事(董事长)、行长的审核和提名;负责组织和指导全省农村信用社员工培训工作;组织农村信用社之间的资金调剂和融资,办理或代理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清算和结算业务,参与资本市场,为农村信用社融资;协调相关各方关系,维护农村信用社合法权益。省联社不具体从事存贷款业务。
省联社根据履行职能和发展业务的需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内设机构。设置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会计部、经营管理部、审计部、监察安全部、科技信息中心等内设机构,设置资金结算服务中心等直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