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导师在哪里开的证明?

《家庭教育指导员培训证书》由中国国家人事培训网颁发。证书是劳动者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能力提升培训、继续教育和创业培训的证明,也可作为就业、待遇和晋升的重要参考。

一、证书的作用:

1职业能力证书全国唯一、通用、长期有效,能够证明持有人具有相应的职业能力水平和所需的专业知识;

2.是用人单位招聘、考核、上岗、选拔、晋升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

3是大学生求职就业的重要参考凭证;

4是各类在职人员能力提高的说明;

5是社会需求、企业认可和个人职业能力发展的重要有效证据。

证书由中国职业能力水平数据库存档,用人单位、人事部门、人才推荐单位等机构可在线查询验证。

家庭教育指导老师经过学习,可以知道如何建立和谐的亲子关系,如何表扬和批评孩子,与孩子沟通的艺术可以培养孩子的爱心和责任感,引导孩子塑造良好的形象。可以培养孩子的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共同发展,培养孩子良好的习惯和性格。开发孩子的记忆力、观察力、注意力。

根据家长和老师对家校合作的不同态度,指出如何做好家校合作,帮助家长调整教育方式,配合学校培养孩子。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本文从居家安全、外出安全、避免自然灾害的危害、避免人为伤害等方面论述了家庭安全教育问题。

二、申请条件:

1,助理家庭教育指导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本职业培训工作2年以上,并达到本职业助理级别培训规定的标准学时;

(2)中专及以上学历。

2、家庭教育指导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并通过本职业中级培训标准学时;

(2)大专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

3、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本职业8年以上,并通过本职业高级培训标准学时;

(2)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

三、注册信息:

1,本人2寸蓝色电子照片一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照片或清晰照片(无边角、无反光);

3.本人最高学历文凭内容页彩色扫描或清晰照片;

4、培训证书及参考资料登记表(由培训单位提供);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第八条。国务院建立职业教育协调机制,统筹全国职业教育。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国务院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的职业教育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职业教育的领导,明确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的具体职责,统筹协调职业教育发展,组织督导评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沟通与合作,推进职业教育。

第十六条。职业培训包括职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其他职业培训,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

职业培训可以由相应的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学校实施。

其他学校或者教育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可以根据办学能力和社会需求,依法开展面向社会的、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