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认的13少数民族有哪些?
维吾尔族、汉族、哈萨克族、回族、柯尔克孜族、蒙古族、塔吉克斯坦族、锡伯族、满族、乌兹别克族、俄罗斯族、达斡尔族、鞑靼族。
新疆是多民族聚居区,有55个民族,其中维吾尔、汉、哈萨克、回、柯尔克孜、蒙古、塔吉克斯坦、锡伯、满、乌孜别克、俄罗斯、达斡尔、塔塔尔等民族13人。截至2014年末,新疆总人口2298.47万人,其中少数民族约占63%。
目前,全区共辖14个州市,包括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吐鲁番、哈密5个自治州、5个地区和4个地级市。68个县,24个县级市,13个市辖区,其中6个民族自治县,8个自治区直辖市县级市,33个边境县(市);
共有868个乡,其中民族乡42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自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辖14师,176农场,总人口约270万。
扩展数据
新疆少数民族干部占51.4%。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4日发表《新疆各民族平等团结发展的历史见证》白皮书。白皮书显示,2014年,新疆少数民族干部增加到417000人,占自治区干部总数的51.4%。
白皮书说,自治区通过培训学习、基层锻炼、异地交流、岗位轮换等方式,在各领域培养了一大批少数民族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干部。1955年,新疆有少数民族干部4.6万人,2065年增加到417万人,占自治区干部总数的51.4%。
白皮书称,自治区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录用国家工作人员时,对少数民族适当放宽条件,通过划定比例、定向招录、适当加分等政策,确保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进入公务员队伍。2009年至2014年,自治区招录少数民族公务员比例由29.9%提高到48.3%。
参考资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人口处
参考资料:
人民网-白皮书:新疆少数民族干部占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