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以培训的名义招聘人才并向应聘者收取费用是否违法?

绝对违法!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并处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