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增强检察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_衡阳市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有所提高,但与党中央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加强培训教育,解决问题,缩小差距,是促进整体检察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举措。注重知识结构的更新和升级,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高素质检察队伍,既是新时代的要求,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宝剑锋从磨砺出”,提高检察队伍的战斗力需要从最基础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始落实。因此,认真审视和思考如何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已成为我们的当务之急。首先,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必须做到“四个转变”。一是转变教育训练的指导思想,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素养。以政治思想教育为导向,帮助参与者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其观察问题、解决问题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其次,转变教育培训重点,积极开展在职培训,提高参与者的综合素质。犯罪手段的智能化促进了打击手段的智能化,这就需要我们加强专业训练,通过岗位培训等比赛不断促进综合素质的提高。第三,改变教育培训内容,加强技能训练,提高实践水平。检察队伍教育培训走上了多渠道、多元化的发展轨道,形成了多种类型。这些培训的最终目的是尽快提高民警的基本功和专业技能。从注重讲授专业理论到理论与实践并重,在夯实专业理论基础的同时,不断提高检察实践操作技能。逐步改变传统的教育培训模式,不断赋予教育培训内容新的时代内涵。第四,改变教育培训形式,加强管理,深化改革,不断探索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教育培训工作体系,而且要确立责任范围,建立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宏观管理和调控,进行科学评估,通过严格的考核程序优化教育培训工作的结果。其次,要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必须处理好三个关系。第一,正确处理“长期”和“短期”的关系。长期以来,检察队伍教育培训存在目标定位不准的现象。一些基层检察院不清楚长期目标和阶段目标,没有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注意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差异性和渐进性。存在强调长期目标而不强调阶段性目标,或者只强调阶段性目标而忽视长期目标的情况,甚至两者混淆。这样的结果只会影响检察工作的长远建设,因此明确目标的长远关系意义重大。第二,要正确处理“供给”和“需求”的关系。教育培训的直接对象是广大检察官,工作的强力推进必须以人为本。因此,教育培训的内容必须符合广大检察官的需求。一方面要注重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宣传教育,另一方面也要注重法律基础理论和相关检察知识的培训学习,从实际出发,紧密联系受训人员的实际情况,真正做到“两手都要硬”。珠晖区检察院有自己的想法。医院业务部门每周会定期进行专门的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内容涵盖多个层面,鼓励非业务人员积极参与,让所有参与者都有机会成为培训主讲人。每个同志都能畅所欲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这样大家都可以提高自身素质,增进感情。第三,要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长期以来,检察教育培训中积累的一些有效经验,在今天仍然具有生命力。谈改革不落伍,谈继承也不是把以前的东西都照搬过来。但与时俱进,不忘借鉴“古”与“今”。最后,为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必须全面贯彻学用一致、因材施教、讲求实效三项基本原则。学用一致是指教育和培训的目的。要求培养和锻炼广大检察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广大检察官理论联系实际的主动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将理论学习与案例模拟、实际问题分析相结合,将专题培训与实际工作锻炼相结合。按需施教是一种以教育培训为目的的方法,以受训者的具体需求为导向,兼顾检察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工作职责,使教育培训具有针对性和前瞻性,如定期举办领导技能培训班。务实就是讲教育培训的实际效果,保证教育培训的质量,注重实际效果,避免形式主义的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