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 * * * *分公司全体员工。
3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2007年10月29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08年10月29日正式施行)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
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标准
4岗位职责4.1安全环保部[H1]
4.1.1负责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4.1.2负责公司探亲返厂和转岗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4.1.3负责来访学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4.2人力资源部
4.2.1负责组织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4.2.2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4.3各车间部门
4.3.1组织员工参加各种安全培训和教育。
4.3.2负责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中的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4.3.3负责转岗或再就业三个月以上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4.3.4负责承包商【H2】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的车间级安全培训和教育。
5管理内容和要求
5.1新人、实习生、代课学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分配工作。三级安全教育包括:
1,分公司安全教育。不少于一天【H3】(危险岗位不少于三天);教育的主要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基本政策和法规;分公司安全生产概况;分公司特殊危险点介绍;分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般工厂安全说明和事故预防的基本知识。
2.车间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两天【H4】(危险岗位不少于三天);教育的主要内容:车间生产特点、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注意事项;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车间伤亡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
3.安全团队教育。时间不少于三天;教育的主要内容:安全小组的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劳动纪律、岗位操作规程、行动程序、操作标准、岗位安全职责;事故后案例及事故预防措施;安全消防设备和器材以及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和注意事项。
4、值班作业人员,必须在有经验的老师指导下,工作3个月,经考试合格后,才能独立工作。
5.2各车间(部门)必须对变换岗位和工种的员工进行车间和班组级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操作。
5.3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产品投入使用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5.4探亲返厂的员工必须到安全环保部进行安全教育并盖章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教育
5.5.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5.2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在有效期满前60天内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当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复审申请。
5.5.3特种作业操作证复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6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安全培训,具备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5.7工人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
[H5]
6相关记录
培训需求问卷
安全培训和教育计划
新工人进厂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
新工人进厂三级安全教育统计表
员工安全教育登记表
个人培训教育档案(包括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历次培训教育记录、内部培训考卷)
《员工探亲返厂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
员工转岗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
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册
员工培训记录
外国游客和学习者安全培训和教育登记卡
相关方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卡
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换证)培训计划
培训效果评估记录
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台账
7补充条款
7.1本制度由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7.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安全教育制度同时废止。
[H1]识别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评估培训教育的有效性?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谁做的?
[H2]工厂级培训?
[H3]不符合相关规定
[H4]不符合相关规定
[H5]没有培训外国游客、学习者和承包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