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制度改革后士官管理规定

增加技术专业士官编制。在不突破全军士兵队伍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士官数量,主要用于充实高技术部队的技术骨干。调整士官结构比例。取消现行士官服役分为一至六期的做法,保留初级、中级、高级三个服役等级。服务时间初级6年,中级8年,高级可服务14年以上。同时,增加中高级士官数量,减少初级士官数量。调整士官军衔制度。士官军衔由现行的6级调整为7级,军衔由低到高依次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改进士官选拔方法。逐步扩大从地方普通高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的数量。完善士官培训制度。首次选拔的士官应当接受任职资格培训,士官由初级晋升为中级、由中级晋升为高级,应当按照岗位要求进行晋升。完善士官管理制度。建立有条件的全职退休制度。各级士官在每服一年现役,符合脱产退役条件的,可以退役。调整士官工资。补充提高高中级士官基数回答者2009-12-08 16:52初级士官

(下士)-4年

(中士)-4年

(上士)——这个工资,调整士官津贴补贴,适时增加士官技能等级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