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办辅导培训班需要什么资质?
开设辅导培训班需要法人资格。
根据《促进私立教育法》:
第十条?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办学校应具备法人资格。
一是依法成立。
依法设立,就是依法设立。首先,法人的设立必须合法,其宗旨和目的要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其次,设立法人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有必要的财产和资金或必要的资金来源。
法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应当独立进行各种民事活动,承担民事活动的后果。因此,法人应拥有必要的财产和资金或能够提供资金来源。这是他们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物质基础,也是他们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财产保障。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和场所。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以区别于其他法人。一个法人应该有自己的位置。《民法通则》规定,自己的场所是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主要是为了交易安全和便于国家主管机关监管。
四、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中的法人还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必须依照《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比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该社会团体的章程草案。
扩展数据:
根据《促进私立教育法》,开办培训课程的必要程序如下:
第十二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民办学校职业资格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的设立和实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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