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规范的综合管理台帐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台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是综治的一项重点工作,其台账的建立主要包括七个方面:
(1)组织网络。各单位要制定并以书面文件形式下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本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综治办主任兼任,副主任由综治办副主任兼任,并明确若干工作成员。
(2)工作制度。各单位应当制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内容包括:排查重点(包括内部矛盾和外围矛盾)、排查时限、调处责任等。
(3)检查模具底部。各单位需要制定详细的排查工作方案,对矛盾纠纷进行分类,逐一梳理,登记造册,了解矛盾纠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
(4)调解和解决。各单位要将查出的矛盾纠纷分解到相关单位和部门解决,落实解决单位、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明确解决时限,反馈解决情况。对重大矛盾纠纷,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解决。
(5)监督与监管。对“急、大、难”的矛盾纠纷,各单位要制定下发“抄告单”,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尽快解决;对长期得不到解决、可能引发重大事件的矛盾纠纷,各单位要制定下发“督办单”,要求相关单位和部门限期解决。
(6)工作计划。各单位要制定《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指南》,便于及时预防和处置因矛盾纠纷引发的突发事件。工作方案主要包括:领导机构、预警级别、职责分工、处置原则、处置程序等。
(7)信息的提交。根据江西省综治办[2010]9号文件要求,各单位应于次月10前将当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含核算分析报告)报送省综治办调度室。内部单位也应按本规定和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
二、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台帐。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帐是综治的经常性工作,其建立方法是:
(1)工作制度。各单位应分别建立安全隐患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使安全隐患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经常化、常态化。
(2)排查整改重点。治安隐患排查整治的重点是:工作、生产、经营、教育、科研场所的安全管理隐患;现金、票据、印章、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的使用、管理、储存和运输中的安全管理隐患;消防和交通安全管理中的隐患;存放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传染性菌种和病毒,存在武器弹药安全管理隐患的;周边安全隐患和突出安全问题。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重点是:消防安全隐患、食品卫生安全隐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网络媒体安全隐患、水电管理和使用安全隐患等。
(3)调查和整改的方法。对上述隐患,可采取集中排查整改或采取排查整改的方式。开展集中排查整治时,要制定排查整治方案,本着“有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哪里”的原则,集中时间和精力进行排查整治,消除治安安全隐患。在进行排查整改的同时,应当责令单位立即整改治安安全隐患。整改隐患需要时间的,应当出具《责令治安(安全)限期整改通知书》(自检查完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达被检查单位),详细说明具体隐患和相应的整改期限,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2个月。单位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的,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复查,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复查并送达复查意见通知书;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应当向上级机关说明情况,延期整改最长不超过1个月;整改后逾期未整改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并通报。
第三,创建和谐平安的工作账号。和谐平安建设是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落实综合治理措施的有效载体。和谐安全创建工作台帐主要包括:
(一)制定实施意见。主要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组织领导、创建形式和标准、考核评比、命名表彰等。
(二)制定创作计划。一般以三年为一个周期进行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创建工作,分期分批达到和谐平安单位标准。
⑶试点工作。在创建和谐平安初期,各单位通常选择组织架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保障设施完备、基层基础工作扎实的1-2单位先行开展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采取召开现场会的形式,全面铺开单位和谐平安创建工作。
(4)检查评估。单位综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掌握和谐平安建设进展情况,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发现和纠正问题。综治领导小组对和谐平安建设进行年度考核评比,对照创建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5)奖惩。达到创建和谐平安标准的单位,由综治领导小组命名表彰并给予奖励;对达不到创建标准、存在重大问题的单位进行处罚并追究责任。
四、公安工作台帐。治安防范是预先预防违法犯罪的一种积极的、激进的措施,主要包括三种防范措施:有人防、物防、技防。
(1)人民防空。指通过人力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如人员巡逻、站岗、值勤及其他预防措施。
(2)物理防御。指通过物质资源进行安全防范,如在关键部位安装“三铁一器”。
(3)技术防御。指通过现代科技手段进行的安全防范,如在重点部位和公共场所安装红外报警装置、视频监控系统等防范措施。
五、综合管理会议工作台帐。按照综治工作例会制度,单位综治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主要传达上级学习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研究关系单位全局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解决涉及人、财、物的重大实际问题。单位综治办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主要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研究提出落实工作的具体措施,分析前一阶段工作,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两次例会应当分别记录,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记录人、会议议程和涉及的会议内容。
六、全面宣传和干部培训工作台帐。
(一)全面宣传。一、记录每年3月份开展的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月活动,主要包括:集中宣传月活动通知、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海报、墙报、综合治理知识竞赛或文艺演出等文件、图片、视频资料。二是法制宣传教育信息,包括法制教育、警示教育、涉及法制的主题班会等。第三,报纸、书籍、网络等宣传方式。
(2)综合管理干部培训。省里规定,各单位每年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所有综治干部进行3天以上的培训。其台帐主要包括:培训通知、课程安排、培训师名册等资料。
七、组织领导工作台帐。主要有五个方面:应建账。
(1)综合管理组织网络。各单位应制定并以书面文件形式下发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本单位党政一把手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专(兼)职主任、副主任,职级与机关其他办公室相当,公办高校配备专职综保干部10多人。
(2)领导责任制。各单位要根据国发〔2004〕24号文件精神,制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实施意见,包括领导职责分工、考核办法、考核结果运用、工作机制完善等。
(3)综合管理责任人的绩效档案。各单位应分别为团队成员建立全面的绩效档案。主要包括:负责人报告、综治维稳责任人评议表、综治维稳责任人奖励登记表、综治维稳责任人处罚登记表。
(4)目标管理。各单位应建立全面的目标管理考核制度。一是每年年初,单位党政下达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二是各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综治工作落实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包括上半年检查通知、上半年工作总结或通报、年度考核通知、年度考核标准、年度考核奖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