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政所财务管理办法

乡镇财政所财务管理办法

指导意见:为切实规范乡镇财政所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务工作顺利开展。以下是我为您带来的乡镇财政所财务管理方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财务收支

财政收支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不得安排在收入之外,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

(1)财务收入

收入范围主要包括上级补助收入、本级预算安排的收入和其他收入。县财政局根据预算标准和工作需要,每年安排一定的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乡镇一级的安排,必须由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其他收入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财政支出

支出执行?如实、详细管理?管理措施。具体支出要求:

1.对个人和家庭的工资福利费、补贴等个人支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据实收取。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其他公共支出应当据实列支,分项明细管理,通过公务卡转账或结算,严格控制现金支出。主任负责财务室的日常支出,单笔支出1,000元以上需提前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单笔支出3000元以上需报局党组会议研究批准后方可支出(附件1)。

(一)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维护(保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业务发展情况据实收取。日常消耗性办公用品的采购,由基金会计根据实际需求列出采购计划,经总监批准后实施批量采购。如果所有支出发票都不能明确货物的名称、数量和单价,应附详细清单。

(2)差旅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出差人员出差前应填写《出差审批表》(附件2),作为办理报销手续时的原始凭证。外出学习时,应附上上级的书面或文件通知。

(三)公务接待费严格按照县纪委《关于转发的通知》(规定要求)支付,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格遵守公务接待纪律,按接待单(附件3)执行。接待单应如实填写接待单位、用餐人数、接待标准、原因等内容。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租赁费、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实行总量控制,全年不超过25000元。加油必须统一使用加油卡,加油量按里程计算。车辆保养时应附上详细的清单。

⑸工会经费和福利费按照不超过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福利费的标准列支。

[6]房屋建筑、大修理等大额支出按照相关审批程序收取,经局评估中心评估后方可收取。

二、固定资产

(1)购买和处置

1.固定资产购置与政府采购和部门预算相结合。相关审批和资金渠道落实后,超过限额标准的实行政府采购。

2.固定资产中的房屋、土地等大宗资产,应依法取得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批准文件等各类权属证明。

3.固定资产处置须报局国有资产科审批,并执行公开处置程序;固定资产转让、出售后,应按合法、完整的手续进行核算。

(2)会计登记

1.财务办公室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目,做到账、卡、物相符。按国家规定单位价值超过65,438+0,000元的资产(包括单位价值超过65,438+0,500元的专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寿命超过一年(不含1年)的大量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

2.原始值被记录。固定资产按购建和转让时的原值入账。有盈余的固定资产按完全重置价值估价。

3.动态会计。固定资产增加时,应及时登记;减少时,应当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进行账务处理。三。会计业务

(1)财务人员

1.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财务会计知识和技能;熟练并能认真执行相关会计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清正廉洁,坚持原则,严格审核支出票据。金融办委派的会计人员必须报县局批准,经县局审批后方可聘用。

2.财务人员调动或辞职必须在10天内与接收方办理。未完成交接的,不得调离或辞职。

(2)业务规范

1.账户管理。财政所所有收支纳入乡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统一管理,严禁设立私人账户或账外账。

2 .办理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写或取得原始凭证。原始凭证的要素应完整,内容应真实。不允许借据入账。

3.报销费用时,原始凭证应附在财务报销单(附件4)上,经经理、审核人、批准人签字后方能报销。发生的一切费用必须及时报销,并在事发后5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因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0天,否则不予报销。

4.加强票据和印章的管理。财务印章应由财务人员分别妥善保管,不得由一人管理或集中存放。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金融票据等重要票据必须有专人管理,做好收、销、存登记。

四、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1)监督检查。

1.县财政局内部审计组负责金融办的财务监督检查。

2 .实行财务总监离任审计制度和半年财务审计制度,由监察部门和农业部门共同实施。

3.实行月报制度。财务会计人员应规范核算,账账准确,按月结算。每月5日前,向局长和分管局领导报送上月的财务收支报表。

(2)问责制

金融办要加强机关财务管理,明确责任,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杜绝各种违规支出和浪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给予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违反财经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凡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

1,财政支出项目申报表

2、财务人员出差审批表

3、财务部公务接待通知

4、财务报销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