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需要报哪些资料?

消防信息审批: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2份,审核表封面及表内第一页工程名称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新建、扩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4.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应加盖设计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5、施工单位委托书(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消防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A4白纸打印,每页加盖设计单位审批专用章);

(2)封面:工程名称、设计单位、设计日期;

(3)扉页:设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消防专业负责人的姓名,由上述人员签字或授权;

(4)设计文件目录;

(5)设计规范:

a、工程设计的依据包括设计中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和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序号、年份和版本号),以及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b、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

c、原工程已设置(或新建)的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等。;

D.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

e、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以及需要设计审批时需要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7、设计图纸:

要求1: 100或1: 150蓝图叠放成A4标准叠放方式归档。图纸应加盖设计单位送审年度图纸专用章;

(1)标明规划红线、消防水源、消防车道、室外消防给水管道位置的建筑总平面图(另提取);

(2)全套图纸(建筑专业、给排水专业、强电弱电专业、暖通空调专业施工图及与消防相关的工艺布置图);

(3)自动消防设施的布置(自动消防设施指: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通风和空调系统的防火设计;消防电源供应和分配;消防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

建筑工程内部装修防火设计审核及申请程序:

1,消防审核项目在消防站建设审核部门申报的,应在建设审核部门收发室领取《建筑消防设计申请审批表》,并按规定如实填写内容;

2.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报批分为方案、初扩、施工图三个阶段。各阶段报批的全套图纸必须加盖设计单位的图纸专用章和消防设计自审组的专用章。

3.所有工程设计图纸、文件、资料齐全后,到收发室办理消防申请手续,领证。建审部所有对外业务均以书信往来,由收发室办理,报审图纸卡片查询;

6.对报送审批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一般项目在10个工作日内,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自动消防设施建设项目在20个工作日内,要组织专家对消防设计项目进行论证,并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

综上所述,对于装修公司或长期不从事安装工作的业主来说,根据以上文件进行准备会节省很多时间,避免因为不熟悉流程而浪费很多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和报告火灾事故的义务。所有单位和成年人都有义务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宣传,督促、指导和协助相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教育、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学校和相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和培训内容。

新闻、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面向社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等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