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培训资格的条件
申请培训资格的条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或者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设立职业培训机构。
培训机构必须取得县级教育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然后根据其类型向有关部门申请登记证或《营业执照》。跨县设立分校或培训点,需到分校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履行审批手续。
办学许可证申请材料: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制度、资金筹集与管理等。发起人的名称和地址或者姓名和地址。
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文件,并明确产权;捐赠学校财产必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捐赠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式,以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申请材料:
1,法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3.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居住使用证明。(拥有房产的,需要房产证复印件;租房的话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房租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