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官故意不给科目三考试红包。你能抱怨吗?
因为科目三考试没给红包,考官故意不让过,所以可以投诉。考官受贿是违法的。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七条,交通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为不符合机动车驾驶证条件、考试不合格或者考试不合格的人签注合格考试成绩或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评价标准或者参与、协助、纵容考试作弊的;
(三)向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学习驾驶证书或者学习驾驶专用标志的;
(四)与非法中介机构串通谋取经济利益;
(五)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管理系统规定,泄露、篡改、交易系统数据,或者泄露系统密码的;
(六)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驾驶培训机构的经营活动;
(七)向驾驶培训机构、教练员、申请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收取财物。
交通警察未按照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关于驾驶证的其他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八条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行贿、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参考以上内容?中国政府网-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