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海事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政策解读
为确保日照海事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顺利招生,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日照海事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日照海事工程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招生。
第二条日照海事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程序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日照海事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日照海事工程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605。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369号,邮编:276800。
第六条办学层次和类型:全日制普通民办高等职业院校(专科)。
第七条学院基本信息
日照海事工程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综合评估试点院校、单独招生院校、山东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示范单位、日照市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就业创业实训基地。
具备完善的办学条件。规划用地面积1.200亩,已建成使用484亩。国家海事局标准考试中心2个,基础实验室8个,专业实验实训室45个,校内实训中心4个,校外实训基地20个。360°全景航海模拟器是山东省装备的第一台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船舶操纵模拟器,智能电梯工程培训鉴定中心列入山东省高校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拥有一支素质过硬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225人,其中专任教师占20%,双师型教师占23%以上。拥有日照市高层次创新人才,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专家库专家成员。
校企合作深度融合,毕业生就业得到充分保障。航海技术、轮机工程、国际邮轮船员管理等专业。、以及招商局、中远海运、长江航运集团、中国能源船、北京华阳海运中心等央企,香港明华、香港华林、海虹船(香港)、歌诗达、新加坡远洋油轮等外企,以及日照港、岚桥港;机电一体化、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酒店管理、电梯工程技术、消防工程等专业。与海尔、海信、蒂森电梯、奥的斯电梯、山东钢铁、日照钢铁等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用工合作关系。
开展“双证书”教育。学院设有实训中心,实训项目齐全,让学生在接受学历教育的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毕业后即可工作。
日照海事工程职业学院把握“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立足日照,服务全省,辐射全国,围绕培养适应经济社会融合需求的高技能人才,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一流高职院校。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八条日照海事工程职业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日照海事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日照海事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各环节进行检查监督,确保招生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专业
第十一条根据行业需求,结合学院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等情况。,拟定今年的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审批。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省级招生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八章录取条件和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生和监督制度,根据考生德、智、体等方面的情况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考生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文件,其中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船员管理专业必须达到国家海事局体检标准。
第十五条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最新发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德、智、体,择优录取。
2.录取原则:
(1)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招生时,所有专业都不提选考科目的要求。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文化总成绩,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已进入各专业行列的考生,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征求志愿录取。
(2)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招生时,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和文化总分,按专业计划数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当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如果专业志愿不能全部满足,则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类似志愿的原则从高到低调剂,不服从调剂的退档。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平行志愿进行录取,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征集志愿录取。
(3)志愿者之间没有年级差异,对相关科目没有成绩要求。
3.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山东省相关文件执行。高考总成绩等值时,按省级招生部门排序办法执行。
4.以下专业和方向只录取男生: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
5.外语考试类:非英语专业语言不限。但新生入学后,我院外语为英语,其他小语种考生必须改学英语。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国海事局的规定,报考航海技术与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必须为男性,无色盲,色弱,心脏、肝脏正常,年龄16,身高1.65米以上,其他身体要求按照中国海事局体检标准执行。国际邮轮船员管理专业身高要求女性1.60米以上,男性1.70米以上,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无传染病。
7.录取结果公布渠道:考生可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高校招生信息网、招考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第九章收费
第十六条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65 438+08]98号)的有关规定,我院学费、住宿费标准如下:
1.学费标准:学费7800元/生/年;
2.住宿费:1.200元/人/年(6人带独立卫生间,空调,热水器,阳台等。);
3.其他:根据我国海事主管部门的规定、用人单位聘用毕业生的条件和学生自身就业的需要,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船员管理专业的学生需参加海员专项培训和考证,所需费用按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
第十七条退学学费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8]98号)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奖学金和勤工俭学政策: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设立奖学金的具体条件如下: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级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2.学校还有与知名企业合作的奖学金基金。
3.学校为品学兼优的贫困生设立爱心救助基金,并设立一些勤工俭学岗位,为贫困生提供适当的帮助。
4.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学校协助学生申请助学贷款。
第十章资格审查和证书颁发
第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拒绝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执行为“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对其资格进行审核。复试不合格者,将根据不同情况处理,直至取消资格。凡发现伪造材料报考资格、冒名顶替、医疗事故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第二十一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类型:日照海事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文凭。
第二章XI附则
第二十二条日照海事工程职业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学院保留对以学院名义从事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考生对专业分布有疑问的,由日照海事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投诉电话:0633-8672001。章程规定的内容与山东省有关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和山东省有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五条招生咨询方式:
电话:0633-8672299 8672345
学院网站:www.rzmevc.com
电子邮件:zhaosheng@rzmevc.com
邮寄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369号
邮政编码:276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