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参加防雷过电压学习培训的经历怎么写?

1.更改了防止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的措施:新规范第4.5.6条规定了在建筑物引下线附近防止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以保护生命安全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第4.5.6条1条防接触电压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建筑物与建筑物的金属框架互连的钢筋是由至少10根柱子组成的自然引下线,作为自然引下线的建筑物的柱子包括位于建筑物周围和建筑物内的柱子。

2)引下线3m范围内的表层电阻率不小于50km?,或铺设5cm厚沥青层或15cm厚砾石层。

3)对于裸露引下线,距地面2.7m以下的导线应为1.2/50s?脉冲电压为100kV的绝缘层,或至少3毫米厚的交联聚乙烯层。4)使用护栏和警告标志,尽量减少接触引下线的可能性。第4.5.6条第2款,逐级电压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建筑物与建筑物的金属框架互连的钢筋是由至少10根柱子组成的自然引下线,作为自然引下线的建筑物的柱子包括位于建筑物周围和建筑物内的柱子。

2)引下线3m范围内的表层电阻率不小于50km?,或铺设5cm厚沥青层或15cm厚砾石层。

3)利用网状接地装置对地面进行均衡电位处理。

4)使用护栏和警示标志,将引下线3m范围内进入地面的可能性降至最低。

2.引下线间距有新规定。18m(二级)和25 m(三级)为引下线特殊设计时的间距。

根据第5.3.8条,第二类防雷建筑或第三类防雷建筑为钢结构或钢筋混凝土建筑时,其钢构件或钢筋之间的连接应满足本规范的要求,并作为自然引下线(要求按规范要求计算各基础内连接钢筋的总表面积:0。第二种82m?,三种0.37 m?),当其立柱全部起引下线作用时,不要求满足专门设计的引下线间距。

3.适用于外部防雷装置的金属物体定义如下:

根据第5.4.5条,当埋设在土壤中的接地体与混凝土基础中作为基础接地体的钢筋或钢连接时,土壤中的接地体应由铜或镀铜或不锈钢导体制成。

如采用镀锌角钢、扁钢、圆钢或钢管,可用水泥砂浆包封。与土壤接触的钢筋采用1:2水泥砂浆保护,水泥砂浆保护厚度≥50mm,直径≥ 100 mm..详见03d501-3“建筑物金属体防雷及接地安装”第19页。4.防侧撞的规定已经改变:

原规范中防侧击的划分是根据球的半径来确定的,即30m以上一级、45m以上一级、60 m以上一级要采取防侧击措施。

根据国际电力工作委员会的标准,60m以上应采取防侧击措施。我国新法规GB50057—2010+00第4.2.4条第7款规定,考虑到防雷建筑物的重要性,30m以上应采取防止侧面雷击的措施;对于二类防雷建筑,根据新规定第4.3.1条,当建筑高度超过45m时,应采取防止侧面雷击的措施;对于三类防雷建筑,当高度超过60m时,其上部占高度的20%且超过60m的部分应进行防侧击保护。

比如建筑物高度为70m,那么70×20%=14m,就可以是14m,但是高度超过60 m,就只有10 m,所以只在60m以上的部分采取防侧击措施。

再比如,建筑高80 m,那么80×20%=16m,16m就可以了。80m超过60m就是20m,所以只能把64 m以上的部分作为防侧击措施。

5.第4.5.7条第1、2款明确规定了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屋顶孤立金属物体和不导电屋顶物体的防雷措施。

6.新规定第4.2.4条第8款(一类)、第4.3.8条第4、5款(二类)和第4.4.7条第2款(三类)对电气系统选择电涌保护器的要求作出了强制性规定:(1)在引入电源的总配电箱处应装设一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电压。

当无法计算确定时,各保护模式的冲击电流impi≥12.5 ka;当采用本规范J.1.2中的接线形式2(3P+N)时,中性线与PE线之间浪涌保护器的浪涌电流impi≥12.5 ka×4 = 50ka(三相系统);

单相系统ImpI≥12.5kA×2=25 kA。最常见的接线形式是1,其中性线和PE线之间的浪涌保护器浪涌电流为impI≥12.5kA。

此外,第4.2.4、11、12条(第一类)、第4.3.8、7和8条(第二类)和第4.4.7、3和4条(第三类)分别对电子系统电涌保护器的选择作出了非强制性规定。详见新规定。

.4.

。钢筋混凝土建筑长20米,宽25米。直径。这时,流过钢管的雷电流Iimp = 1ck×0。

×150 = 0.44×150 = 66kA;通过SPD的分流为Iimp=2ck66?=[(1/n)+0.1]×66 = 0.15×66 = 9.9 kA。。屋顶配电箱为三相TN-S系统。安装SPD时,分流是5分子。

考虑电路(3相线,1 N线,1 PE线),流过每个SPD的电流为10/350s?那么Iimp=9.9/5≈2 kA。,通常与8/20s相同?标称放电电流nI可以转换10次。即:

(2)新条例4.5.4第3款规定,节日灯笼和航空固定在建筑物上。

nI=10Iimp=10×2=20

(kA。),一般来说8/20?波形SPD的标称放电电流nI是其最大放电电流maxI的一半,所以nI = 10 impi = 10×2 = 20(ka。).雷电流在钢管上的压降为66×(0.12×20)/100 = 1.584(kV。)= 1584 (V)。

根据新规范GB50057-2010第2款第4.4.7条,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雷电流按100kA考虑。在此条件下,当其他条件与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相同时,雷电流IIMP = 1ck× 100 = 0.40。波形电流Iimp=244ck?=[(1/n)+0.1]×44 = 6.6(kA。)。屋顶配电箱为三相TN-S系统。安装SPD时,分流器考虑为5分子回路(3相线,1 N线,1 PE线),流过每个SPD的电流为10/350s?,iimp = 6.6/5 = 1.32≈1.5(ka)。即Ni = 10 impi = 10×1.5 = 15(ka。).闪电电流在25?钢管上的电压降为44×(0.12××20)/100 = 1.056(kV。)= 1056 (V)。

(3)屋顶通风器配电箱内电涌保护器的安装与节日灯等配电箱内的安装类似,只是配电箱的电源开关一般是打开的。

(4)根据新规程第6.4.5条第二款规定,当SPD需要安装在被保护设备附近,即LPZ2区和较高的接口处时,电气系统应选用II级或III级试验的SPD;此外,根据新规定第6.4.5条第3款,电气系统的电涌保护器应与同一线路上游的电涌保护器在能量上进行配合,配合的资料应由制造厂提供。如果没有这些信息,电涌保护器在二级测试中的标称放电电流(nI)不应小于5kA;电涌保护器在三级试验中的额定放电电流(nI)应不小于3kA。新法规6.4.5至6.4.6规定了SPD的电压保护水平(pU)。

(5)电子系统分为金属线和光缆两种,按一、二、三类防雷建筑安装不同类型的电涌保护器。详见新规第4.2.4、11、12、4.3.8、7.8、4.4.7、3.4条。即:

金属线路选用D1高能试验型浪涌保护器,短路电流2kA、1.5kA、1kA;分别是;

进线电缆选用B2类缓升试验型电涌保护器,短路电流分别为100 A、75A和50A。

障碍信号灯和其他电气设备(包括屋顶通风机配电箱)应在配电箱内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