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委员会总局露天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1。许可证必须齐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外包项目安全管理到位。2.要确保矿领导带班下井,全员培训合格,“三岗人员”持证上岗。3.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严禁单头开采。4.必须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局部通风管理安全可靠。5.必须配备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仪。6.要加强顶板管理和采空区监测治理。7.要落实探放水制度,加强水害隐患治理。8.要确保起重运输设备的安全可靠,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未经检验合格的设备和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和人员的投入保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类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范机制。 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和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本领域的特点,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安全生产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