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对人员的基本要求
(一)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医师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内科或外科。
2.从事心血管内科、心血管外科或胸外科临床诊疗工作3年以上,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经过卫生部认可的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4.由2名以上具备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并具有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推荐,其中至少1为外籍医师。
(2)其他相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经过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相关专业的系统培训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