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专项培训
在这种情况下,请参考劳动法: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二十二条服务期
“用人单位要求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未履行部分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劳动者在服务期内报酬的提高。”
也就是说,培训费,你接受了多少培训,是给他们的。并不是说你只要听他们讲一分钟就要给他们付一整套培训费。而你说他们的上级要给你讲讲课,需要出具详细的成本评估(加盖部门公章)。
而且你的工资不受“培训费”的影响,也就是应该正常发放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