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接受至少一年的再培训。

20个小时。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