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如何开展消防工作?
1.超市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原则。根据商场的特殊性,防火责任制的原则是从商场总经理到各班组岗位逐级落实,即“谁主管,谁负责,谁值班,谁负责”。
2.商场成立了以商场总经理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各部门负责人为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3.商场防损部成立消防检查小组,协助消防第一责任人进行消防管理,负责商场消防安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和各项防火规章制度。监督本部门员工加强消防知识的学习,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配合和协助消防督察组开展管理工作。
5.商场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消防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商场消防安全,爱护商场消防设施,报告火灾,无条件参加灭火工作。
二、消防监督制度
1.商场在营业时间内,必须保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禁止锁闭安全出口和堵塞通道。任何时候都不允许任何人在购物中心吸烟。
2.安全出口通道和楼梯间应设置符合消防法规要求的应急灯和紧急疏散指示灯。
3.按照消防法规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设施、设备和报警电话,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消防设施;不得占用、掩埋或堵塞消防栓;不得在消防设备上放置、附着或悬挂任何与消防无关的物品;不准乱用消防电源和消防水,喷头50厘米范围内不准堆放物品。防火卷帘门下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4.消防控制中心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必须由专人操作监控设施和设备,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值班室。报警时,值班人员会立即派人检查原因,确认火灾后,立即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通知单位领导和义务消防员,并启动相应的灭火设备。
5、配送中心仓库管理人员,负责仓库的防火安全,遵守《仓库防火管理规定》,生鲜处加强液化气灶、煤气房的管理,严格遵守《液化气灶管理规定》,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无违章操作。
6、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对商场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检查员小组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本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必须由部门负责人亲自带队,参加检查的人员按消防安全检查规定执行。
7.各部门必须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需要更改或添加线路时,必须由工程部正式操作,不得私自接驳或拉线。使用大功率电器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下班后必须关闭的电源一律关闭。
8.柜台装修必须按照《柜台装修管理规定》进行。商场营业时严禁进行动火作业。如需进行动火作业,需通知消防检查组,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照临时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9.商场销售气体打火机、摩丝、甲烷等商品时,只允许少量存放,购买量最多不得超过两天的销售量,并由专人保管。禁止出售烟花爆竹、雷管、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和各种有毒物品。
10,消防督察组负责商场消防宣传,收集相关消防信息,制定宣传方案,安排宣传内容。
11.商场所有员工必须接受消防知识培训和教育,参加消防技能培训,遵守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12,商场必须成立义务消防队,防损部门的防损人员全部是义务消防员,其他部门的骨干都是义务消防员。义务消防队必须参加消防知识的学习和接受消防技能的培训,消防检查员小组负责义务消防的培训和教育。
13、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参加消防学习,防火督察组负责制定消防演习计划,即火灾应急预案、人员疏散预案等。,要求全体员工动员起来,并将责任落实到人。
第三,惩罚
1,消防督察组负责消防管理制度的执行,对违反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2.各部门负责人不履行本部门防火责任或不签订防火责任书的,视情节轻重,公司可给予书面警告、罚款100-200元或降级处分。
3.消防督察组履行消防职责,违反职责时,公司可视情节给予书面警告、50-100元罚款、降级、撤职处分。
4.营业时间后,不关闭电源,掩埋或占用消防设备,故意损坏消防设备,堵塞消防通道,营业时间锁闭安全门,拒不进行火灾隐患整改的,给予书面警告,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并造成后果的,可予以辞退或扣除当月工资。
5.凡在商场内吸烟、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者,可给予书面警告,罚款100-500元。造成后果的,可从名单中除名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发现火灾不报告,不及时扑救,脱险者要从名单中除名,扣除当月工资,情节严重,后果将送公安机关处理。
7.不遵守《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仓库防火管理规定》、《临时动火作业管理规定》、《柜台装修管理规定》的,罚款100-500元并除名。造成后果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8.不遵守商场用电规定,私自拉接电源,使用大功率电器时私自离开者,罚款100-500元,并给予书面警告。
9、消防监控值班员玩忽职守、失职、违反操作规程的,给予50-100元罚款、书面警告或开除处分。
10,违反液化气灶操作规程的,可给予100-500元罚款,书面警告或辞退。
11.积极参与消防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切实遵守消防管理制度的,可奖励50-100元,并予以通报表扬。
12.积极认真学习消防知识,表现突出、成绩突出者,可奖励50-100元,并予以通报表扬。
13.对消防工作做出重大贡献,提出好的建议和措施并被采纳的,可给予50-100元的奖励,并进行通报表扬。
14.及时发现火情并及时灭火的,给予200-5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或升职加薪。
15,年底进行消防工作评比,对表现突出的部门或个人奖励100-200元。
16.以上制度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深圳市消防条例》执行。
17、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望公司各部门员工遵照执行。
四、消防培训、教育管理规定
1,消防督察组,负责商场员工志愿消防队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技能的培训教育,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
2.商场各部门负责人必须积极配合和协助组织本部门员工参加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
3.店内员工必须通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考试,方可上岗。考试不合格者可以补考,补考不合格者将受到相应处罚。无故在培训、教育、考核中作弊的,可按公司消防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4.消防检查员小组负责员工的消防培训,将考核资料归档,并将考核结果送公司人事部门准备。作为员工晋升、降职、留用、退休的参考。
5.消防检查员小组每月至少对各部门新员工进行一次消防知识的培训和教育。各部门新员工必须经过消防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6、消防检查员小组,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对全体员工进行抽查和消防知识测试,对测试不合格者,必须重新培训和考核。不合格者,按消防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7.在关键部门和岗位工作的员工(如液化气炉工、电工、电焊工、仓库管理员)每年至少由部门培训两次,并送消防站培训,持证上岗。
8.商场所有义务消防员必须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的培训,每月不少于两到三次,消防督察组将培训和培训资料存档。
五、商场临时动火管理规定
为确保商场正常营业时间的消防安全,保障商场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及相关消防法规,特制定以下规定。
1.商场正常营业时,未经消防检查组同意,无任何安全措施,严禁进行电焊、氧焊、切割等动火作业。
2.商场营业时间内不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需通知消防督察组人员,填写临时动火申请表,严格遵守动火作业前的“七不”和“四要”操作规程。
3.动火作业前的“七不”:
★防火设施落实前,不要动火。
在清除u周围的易燃杂物之前,不要用火。
u任何装有油等易燃物品的窗户都没有清洗干净,残留的油排除在外。不要用火。
u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未经排除不得用火。
u .在高空进行焊接、切割和动火作业时,如果下方有可燃物质未清理干净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动火。
在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不得点燃难以移动到附近的易燃物品。
没有相应的灭火设备,不要用火。
4.动火前的“四要”
u动火作业前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当事故发生时,及时灭火是必要的。
★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u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时刻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迹象时,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5.动火作业结束后,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希望施工操作人员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如违反其中任何一条,将视情节轻重按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处理。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六、熟食部防火须知
1.熟食部使用的原料有煤气等。气体属于易燃液体,具有一定的火灾危险性。
2.由于钢瓶、输油管道腐蚀或连接导管老化破裂,以及炉具钢瓶附件不合格或损坏,液化气泄漏引起火灾。如果钢瓶距离热源太近或充气过度,钢瓶可能爆裂引起爆炸,液化气残液可能随意倾倒,搬运钢瓶时用力过猛,撞击产生火花。
3.在炉子上炖各种食物时,浮在上面的油溢出锅,遇火燃烧;油炸食品在进油、油锅不稳的情况下溢出烧焦;或者油锅加热时间过长,油温超过油的自然点而着火。
4.炖各种食物和汤的时候,要有专人看管。汤不容易被装得过满以防止溢出。煎炸食物时,油不要加得太满。沸腾时,应降低炉温。煎炸食物时,油不要加得太满,以防溢出。油温达到合适的程度,就要把菜、菜、炒放进去。发生火灾时,特别注意不要用水浇锅,使用就近的灭火器材灭火。
5.液化气灶点火时,如果有自动装置,可以先打开燃气阀门,再用灶上的点火开关。使用后,应先关闭煤气阀门,然后关闭炉灶开关。
6.如有漏风,应立即关闭开关,采取通风措施,熄灭火源,禁止开关电气设备,并通知维修部和防损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用明火来测试泄漏。应使用肥皂水进行泄漏试验,发现问题应及时排除。
7、熟食部员工应严格按照厨房设备操作规程,正确操作程序,并做到。有问题及时提出修改意见。下班时,关闭所有煤气开关和电源,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记录。
七。义务消防队
1,义务消防队的性质
义务消防队是不脱离生产,与火灾事故作斗争的群众性消防队。是在单位党政领导下,在公安部门和专职消防队的指导下,联系宣传群众,开展防火工作,扑灭火灾的有组织的扑救队伍。
2.义务消防队的任务
u执行消防任务和法律,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和方法,协助本单位建立防火制度或制定防火合同,带头执行,发现问题耐心教育,及时帮助群众纠正。
u经常开展防火宣传,提高职工群众的防火观念和意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普及防火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
u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严格控制火源,妥善处理易燃易爆物品,协助单位整改火灾隐患,堵塞火源泄漏,预防火灾。
★灭火发生火灾时,应积极参加灭火,组织群众共同扑救。有公安专职消防队和企业的地区和单位,应当在公安专职消防队和企业的统一指挥下作战。
u负责维修和保养消防设备,教育工人和群众不要挪作他用,以保证设备的完好和好用。
★在公安部门的领导下,积极追查火灾原因,研究火灾规律和特点,总结实践经验,改进措施,克服缺点,加强工作。
要完成这些任务,必须有一定的工作制度作为保障。一般每月或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形式,总结工作,表扬好人好事,安排下一步工作。加强领导落实制度,使消防工作长期开展下去。不断巩固发展,为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更大贡献。
3.义务消防队的组织与分工
义务消防队设副队长指导员,跟踪防火工作中的不同情况,共同负责,适当分工。在灭火工作中,一般应分成以下几组:
火灾报警组发现火灾时,应迅速、冷静地向组长报告起火单位和部门的名称、起火点、燃烧物质和火灾情况。还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并迅速向当地消防队或公安部门报告,以将消防车和消防员引入火灾现场。
灭火组听到火灾报警时,消防员应立即携带灭火工具迅速到达火灾现场,并组织群众供水或移动其他灭火剂,保证灭火需要。
接到报警后,消防供水队立即携带供水工具迅速到达火灾现场,并组织群众供水或移动其他灭火剂,保证灭火需要。
救援队发生火灾时,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迅速向灭火单位内部人员询问清火场内是否有人,是否有受火灾威胁的化学危险品或贵重物品,如有威胁,询问位置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4.义务消防队的政治学习和业务训练。
志愿消防队必须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整顿纪律作风、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政治思想教育,同时学习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懂得安全检查是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提高做好消防工作的自觉性。有必要进行强制性的消防训练。要按照严格训练、严格要求的原则,积极开展专业训练,认真学习消防工作的原则和任务,学习各种消防法律、法令,学习、讨论和实践的方法,认真学习和严格训练各种灭火方法和灭火器材的使用,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灭火能力。建立和完善学习制度。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制度。沿袭各地的做法,一般每周或每十天、半个月或一个月进行一次政治学习或业务培训,要踏实,要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