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时间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期限如下:
1.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后,每三年审核一次证书。每一次审核都必须在继续教育中进行,不参加继续教育人员年审的,不合格。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各管理机构和专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各地区、各行业继续教育的教材编写和培训组织分别由管理机构和专业委员会负责。
2.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每门课程在每次注册有效期内为60学时。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颁发继续教育证书。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3.《二级建造师管理规定》规定,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有效期为3年,3年期满应当申请续展注册。继续教育3年内可通过一次考试,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举办一次。可以关注官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部门)的通知。
扩展数据:
注册材料:
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格审查表(含照片)、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学历证明(以上均为原件)。
首次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在申请表“公司意见”栏填写并加盖公章);
4.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寸免冠照片为1(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5、如实填写当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新考生);
6、如实填写省级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7.免试的部分科目需提供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二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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