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线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1.1为加强营业线施工和安全管理,兼顾运输和施工,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根据《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和《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3365438+) 1.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交通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等。 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或按计划在垂直点进行,必须加强对影响行车安全和施工安全的每一个环节的管理,确保行车安全和施工安全。1.3铁路营业线建设必须坚持运建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积极采用先进的施工机械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1.4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并遵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1.5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1.6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和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相关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1.7施工人员应身体健康,定期体检。凡患有不适于施工作业的疾病者,不得从事该项工作。1.8施工现场应配备安全防护设施。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按要求使用合格的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1.9施工中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不合格的严禁使用。1.10铁路工程施工劳动安全卫生措施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2基本规定2.1既有线施工一般规定2.1.1施工需要封锁线路或停止使用正在运行的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设备,将影响行车时,施工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向铁路运输部门提交施工方案,方可施工。2.1.2施工方案实施前,施工负责人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向车站值班员申请报名点。2.1.3施工负责人接到允许施工的命令后,必须确认施工的起止时间,并根据施工现场的位置设置可靠的防护后,方可指令开工。施工负责人应确保在施工命令规定的时间内撤离施工区域。2.1.4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与车站值班员保持联系。施工列车运行时,应与列车调度员联系。施工现场与车站、调度站之间应有可靠的通讯联系。2.1.5封闭点施工完成后,施工负责人应确认线路和设备具备正常运行条件,撤除保护信号,及时处理消除点。列车正常通过后,即可疏散所有施工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当该区段不能按时开通或列车不能按施工方案规定的速度运行时,施工负责人应提前通知车站值班员,请求延长施工时间或限制列车运行速度。2.1.6利用列车间隔时间进行施工时,施工负责人应通过车站值班员与列车调度员联系,取得许可令后方可进行。2.1.7列车间隔施工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加强与车站值班员和车站联络员的联系,准确掌握列车运行和施工时间。禁止利用特快客车与前车之间的间隔进行施工。2.施工分类和等级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性、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主要项目有:2.1施工作业、2.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复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2.1.2修建穿越线路和车站,架设和铺设桥梁、人行步道、管道、渡槽、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道等设施。2.1.3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人行步道、管道、渡槽、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道等设施的施工。2.1.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进行爆破作业,在线路(包括穿越道路的通信、信号电缆)等影响路基稳定的隐蔽工程上进行作业。2.1.5信号、联锁、闭塞、CTC/TDCS、列控、通信等行车设备大中修工作。2.1.6大中线抢修、路基桥梁大修、大型养路机械施工作业、接触网大修作业。2.2维修作业维修作业利用“维修天窗”进行,作业开始前无需限速。运行后,必须满足列车正常放行的条件。营业线建设等级分为三级:2 . 2 . 1ⅰ级建设包括:2.2.1.1繁忙干线闭塞5小时及以上,干线闭塞6小时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及干线影响信号接续封闭8小时及以上,大型车站改造,新线引入,大型信号接续封闭改造,大型电气化改造。2.2.1.2繁忙干线及干线大规模换梁施工。2.2.1.3繁忙干线及干线闭塞2小时以上的大跨度铁路构筑物施工2 . 2 . 2ⅱ类施工包括:2.2.1繁忙干线闭塞3小时以上,影响全站(全站)通信封闭4小时以上。2.2.2.2干线正线闭塞4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站)通信封闭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繁忙干线和2.2.2.3干线的其他换梁施工。2.2.2.4繁忙干线和干线受阻后2小时内建造大跨度铁路结构。大型养路机械维修筛选、更换钢轨和轨枕、更换不影响正线通行的道岔施工除外。2.3三类建筑:除一、二类建筑以外的各类建筑。2.4局内繁忙干线包括京广线、京九线,干线包括刘娇线、蒙包线、宁西线、邯、武九线、襄渝线、吴赫线。3.施工组织领导及现场把关人3.1各业务部门及相关单位应根据施工等级确定相应的把关人。一、二级施工由主施工单位铁路局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召集落实机关相关部门现场把关人。三级施工由主施工单位负责落实相关协作单位的现场把关,至少在施工封锁或通讯设备关闭开始前30分钟到达现场。3.2在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应指定施工负责人。两个以上施工单位综合使用同一天窗在同一区间作业时,交通部门应当指定主要施工单位指定主要施工负责人。主要施工负责人负责协调各单位的施工组织,并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负责。各单位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的指挥,按时完成施工和维修任务,确保满足规定的列车放行条件。两个以上施工单位进入同一区间时,主体施工负责人应当统一划分各单位的作业范围和分界点,作业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分别进行防护。4.施工计划的编制4.1施工单位根据年度概要施工计划安排,提前调查研究下月施工计划,填写下月施工计划申请表,内容包括:施工地点、内容、等级、主要单位及协作单位、工期、关键时间、列车放行条件、影响范围、施工负责人等。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每月9日前向铁路局主管业务处提交下月施工计划申请表,其中施工项目的施工计划报工程建设指挥部预审,工程建设指挥部对预审好的计划严格把关,确保施工计划准确无误后上报主管业务处。各业务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逐项审核申报的施工方案,并根据慢行地点和天窗时间的规定,分段汇总受阻施工和慢行施工方案。经主管处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于11前将下月施工计划申请汇总报交通部门。4.2施工单位在提交施工方案时,还应提交以下基本内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验收安排、施工方案设计(施工组织及负责人、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及保护方法、列车运行条件)、施工安全协议。4.3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方案的专项管理,对拟定的施工方案的内容(包括施工项目、施工工作量和施工时间的安排、施工地点、慢行距离和条件、行驶方式的改变等方案重要内容的准确性等)进行审核。)必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并应在铁路局月度例行建设计划会议前主动与相关列车服务站及合作单位取得联系,对拟提交的ⅲ类建设项目计划内容取得相关列车服务。4.4在线间距小于6.5m的区段进行施工作业时,相邻列车限速应为160km/h,并按规定进行防护。建设单位在提交施工方案时,应当提出相邻线路限速条件。4.5月度施工计划原则上不得变更。特殊情况下,必须进行调整时,施工单位应提前五天向铁路局业务主管部门和运输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运输部门将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施工方案。5.施工计划的组织实施5.1各施工单位应根据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提前做好施工准备工作。根据施工水平,各级施工领导小组应提前召开协调会,检查施工机具、材料、劳动力、运输组织计划和安全措施的准备情况,进一步落实施工计划。5.2主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三天向局主管业务处提交施工日计划申报表,内容包括月度计划批准的项目号、施工日期、主要时间、施工地点(线路类型、区段或车站、具体正线里程或对应正线里程)、主施工单位、施工内容、协作单位及协作内容、对设备和交通的影响范围、放行列车的条件及其他要求、施工负责人及联系人。施工申请表必须经技术科(室)负责人审核,并由单位行政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签字盖章。5.3车辆段(直管站)接到允许第二天施工的调度命令后,应核对施工组织计划,无误后及时转发至相关车站,车辆段转发至相关折返段(换乘点),客运段及时转发至乘务室。施工单位要及时做好准备工作,落实协作单位,指定主管人员提前40分钟在车站认真登记《行车设备施工(运统-46施工)登记簿》上的要点,按照列车调度员签发的施工调度令批准的时间组织施工。要加强协调组织,操作完成后及时卖出积分。5.4在日常运输组织中,运输部门必须根据批准的施工计划给予足够的加分,并调整列车运行顺序。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组织,提高施工计划完成的兑现率。凡未按计划提供足够的施工场地,扰乱施工方案和运输秩序的,调度室要认真分析,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对于延误20分钟以内的施工,由局业务主管部门组织交接,责成施工单位分析延误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对于延误20分钟以上的施工,由业务主管部门主任参加铁路局早班会,在班会上说明延误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对于延误30分钟以上的施工,运输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和施工单位进行交接班,分析延误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铁路局。5.5对于延误30分钟以上的施工,第二天停止施工单位管道内的所有施工;如果施工延误超过1小时,施工单位管道内的所有施工将停止2至3天。同时,施工单位应认真查找原因,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改进措施,确保今后施工的安全和准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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