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博士后人才政策
杭州将加强博士后引进。实施博士后倍增计划,支持博沟工作站建设,对新设立的国家博士后流动站和工作站给予654.38+0万元,对省级博士后工作站给予50万元。今后每年招收300多名博士后,两年内每个用人单位日常开支654.38+0.6万元,每个博士后每年生活补助654.38+0.2万元,出国后增加生活补助5万元。出站留杭(来杭)的博士后,每人给予40万元资助。
一、博士后人才政策
(1)政策内容: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二)适用范围:在我市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含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行政区域内,全日制国内高校博士毕业生可先落户后就业。国外高校博士毕业生,经教育部服务中心认证,可享受同等学术待遇。
二、博士毕业生生活补贴政策
补贴标准:应届博士毕业生(含毕业五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外籍人才):生活补贴654.38+万元。毕业前博士:补贴标准5万元。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等西部区县(市)工作3年后,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65438+万元,其中
第三,博士毕业生租房补贴政策
补贴标准:每户每年发放654.38+0万元,可发放三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以继续享受不超过三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就业促进法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统筹协调,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职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