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起诉关闭培训机构?
1,拨打12315消费热线投诉维权;
2.舞蹈培训机构关闭后的退费纠纷,可通过消费者协会、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法律诉讼等途径解决。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非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或者营业执照持有人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二)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过期、变质的商品;
(四)伪造商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经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对销售的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
(九)侵犯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或者依法应当保护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权;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受到处罚的情形。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