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就业失业登记怎么申报
一、南宁市就业失业登记如何申报
1.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凭有效身份证件自行办理。其中,高校毕业生办理失业登记,需要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对身份证和住址不在当地城镇的(含住址在农村的农民工)进行失业登记,还需提供居住证、户口已迁入当地城镇的记录、租房购房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以及其他能反映在当地城镇常住或转移就业经历的材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有岗位要求的。
二、就业失业证的作用
1,就全国而言,是统计人口失业状况的基础数据;
2.对个人来说,失业证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合法凭证;
3、失业证由市劳动局负责统一印制和管理,区、县、街道劳动部门负责具体发放和管理;
4、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正式非农业常住户口的城镇失业人员和城镇企业中的劳动力均适用失业证;
5.失业证用于记录城镇劳动力就业失业、参加职业技术培训和缴纳失业保险情况,是失业人员求职和失业职工领取救济金、实现再就业的凭证;
6.蓝印户口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证时,除按有关规定办理外,每年年底还应持户口本和失业证到发证部门进行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