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珠海市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决定

一、市级部门目录

(1)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项目188)

部门名称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市发改局1关于《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所列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意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0号);《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2号)。2.基建工程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批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03年4月2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四十条。3粮食收购企业资格许可审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2004号令)第九条。国务院令第407号)。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4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解散审批(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名称、投资者姓名、企业法定地址变更审批)《外商投资企业法》第六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六条;《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五条;《引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46号)第十二条;《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附件《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第十二条。5对外加工装配业务书面协议(合同)审批《广东省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条例》(2008年修订,2008年10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第115号公告公布)第四条、第五条、第九条。6无线电频率指配、台(站)设置、呼号指配的审批《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5438号)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广东省无线电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第二十条)第五、八、十七、十九条。7 .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13号)第十三条规定:第426项)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审批8个市级宗教活动场所的筹建(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的设立为初审)、登记、合并、分立、终止、变更登记内容;《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批登记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2号)第三条;《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十八条。寺庙、宫观、清真寺、教堂的设立审批权限在省,市负责9个市级宗教团体的设立、登记、年检、变更、注销的审批。《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第六条;《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九条。10单位和个人在市级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新建审批《宗教事务条例》(令第25号)第二十五条。国务院第426号令);《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二条。11市级宗教活动场所搬迁初审《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七条。属于省、市审批权限的事项,由市负责初审。《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市公安局12审批。13发放爆破作业单位和人员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14控制爆破和大型爆破作业审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第三十五条。15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审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第三十四条。16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审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第三十九条。17运输、携带枪支弹药许可审批《枪支管理法》第三十条、第四十八条。18典当行特种行业许可证获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三十五项(国务院令第412号);《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令第8号)第十六条。19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三十六项(国务院令第412号);《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条例》(广东省政府令第2004号)第六条规定:108).20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10号)。412),第37项。市公安局21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珠海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22集会、游行、示威“集会游行”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