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工作时间
法律分析:民政局的工作时间是周一到周五,周六部分地区也会上班。通常是早上8:00-12:00和下午2:30-5: 30,但有些地方可能不一样,有的是5:30,有的是6: 00,视当地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婚姻登记,保证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内地居民登记结婚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方便的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内地居民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省居民(以下简称台湾省居民)和华侨,应当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进行婚姻登记。
第三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应当接受婚姻登记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婚姻登记工作。婚姻登记处除按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附加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