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兽医工作要点
扎实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
(1)做好免疫工作。围绕确保重大动物疫情稳定、力争下降的防控目标,认真落实免疫与扑杀相结合的综合防控措施。春秋两季要把集中免疫和日常补充免疫有机结合起来,扎实做好基础免疫工作,切实做好散养户免疫工作,加强免疫效果监测,提高免疫密度,保证免疫质量。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等四种强制免疫疫病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加强人畜共患病防控。狂犬病力争实现全面免疫,重点地区炭疽、乙脑等疾病有效免疫。布鲁氏菌病的科学免疫。防止因免疫不充分引起的疫情。(二)加强疫情监测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继续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在全面开展疫情监测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大中城市活禽市场监测,将活禽市场抗体水平检测作为免疫合格率的重要指标,开展定期、定点流行病学调查监测,充分发挥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站的作用。完善动物疫情报告制度,提高疫情报告及时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加强疫情报告核查,及时排查疫情隐患,查找防控工作漏洞,制定应对措施。加强动物流行病学工作体系建设,做好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争取防控主动权。
(三)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体制机制,完善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储备体系。制定“两会”和重大节日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储备队伍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调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定点联系工作组,完善定点联系工作组制度,组织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
(四)推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区域化管理。组织动物卫生风险评估,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专家队伍和能力建设。指导开展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评估,适时申请国际认证。指导广州市和南京市马无疫区建设,制定马无疫区标准。探索建立生物安全隔离区,选择防疫条件好、养殖加工水平高的畜禽企业启动无疫病生物安全试点工作。
(五)构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长效机制。启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长期战略规划研究,按照目标可行、分区分段、科学合理的原则,提出未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策略、防控规划和预案。组织制定布鲁氏菌病、结核病和血吸虫病防治规划。继续组织实施国家农业综合防治血吸虫病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完成项目验收。研究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相关补贴政策和标准。
切实加强兽医行政执法
(六)扎实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加快制定(修订)动物卫生监督相关规则、制度和规定的进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动物检疫制度,严格检疫管理。2009年力争产地检疫率提高5个百分点,定点屠宰场检疫率达到100%。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认证和监管。加快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继续完善各级动物卫生监督网站建设,搭建全国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合作平台。加强区域执法合作,规范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监督执法。严格活禽交易市场监管。严厉查处收购加工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开展病死动物及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加强与整治、工商、质检、商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研究深入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七)加快动物标识和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总结完善北京、上海、四川、重庆试点工作经验。积极稳妥推进制度建设工作。完善中心数据库建设。组织(修订)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加强牲畜耳标和移动智能阅读器的抽检和监督检查。探索科学有效的强化管理措施,确保养殖、监管等基础信息全面、真实、有效、及时地传输到中心数据库,实现动物标识和疫病溯源管理的目标。
(八)创新兽医实验室监督管理机制。组织对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相关教学科研单位兽医实验室进行摸底调查,分析各单位兽医实验室优势,提出兽医实验室布局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兽医实验室资源整合,提升实验室技术保障能力。规范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质审查和实验活动审批,严格动物病原微生物(病毒)物种管理,加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组织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状况抽查,加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出台并实施兽医实验室评估管理办法,明确兽医系统实验室建设标准和工作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分级评估,提高实验室建设水平和检测诊断能力。
加强兽药质量监管和兽药残留监测。
(九)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质量监管。以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监管为重点,对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生产企业实施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和飞行检查,继续落实出厂监管制度,严格实施批签发管理,确保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质量和及时有效供应。加强疫苗生产原料管理,防止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原料制作疫苗。依法查处,坚决打击非法制售伪劣疫苗和非法自制疫苗行为。实行重大动物疫病疫苗招标申报制度,重点监控招标价格严重超出正常范围的产品质量。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等生物制品储运配送体系,加强各环节监督管理。
(十)深入开展兽药市场整治。在总结兽药质量管理规范(GSP)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并颁布兽药质量管理规范,规范兽药管理秩序。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和大案要案查处曝光力度,进一步净化兽药市场。建立健全重大兽药案件查处、报告、督办和办案信息反馈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完善兽药监督抽检制度,规范兽药抽检程序,建立兽药抽检与执法联动机制。继续组织实施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测,完善残留超标追溯体系,降低残留超标率。落实兽用盐酸麻黄碱监督管理措施,严禁流入非法渠道。建立健全兽药使用制度,重点监管奶牛用药,确保用药安全。
加快兽医法制建设
(十一)完善兽医法律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出台实施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条件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疫情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尽快制定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加强兽用器械管理,积极推动《兽用器械管理条例》出台。加强兽药和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制定兽药质量管理标准和兽用生物制品发放管理办法。研究兽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目录,制定分类管理的原则和措施。启动制定农村兽药使用指南。
继续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
(十二)进一步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改革、深化乡镇畜牧兽医站改革的意见。督促指导地方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力争2009年底完成率达到90%以上。加强农村兽医和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农村兽医和村级动物防疫员考核,建立农村兽医和村级动物防疫员登记信息系统。制定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乡镇畜牧兽医站标准化建设管理意见,明确各级各类兽医机构职责和建设标准,建立兽医机构评价指标体系,推进兽医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兽医工作能力。(十三)深入推进新型兽医体系建设。组织做好河南、广西、重庆、宁夏、吉林等5省(区、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试点工作,为2010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积累经验。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队伍建设,制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队伍建设意见,明确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队伍资格条件、遴选程序和工作要求,力争2009年底前完成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工作。指导地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推进“参与公共事务”管理,为实施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公务兽医岗位分类管理奠定基础。成立中国兽医协会,加强兽医从业人员自律。制定动物诊疗操作规范,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组织中兽药管理研究,促进中兽药发展。
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十四)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抓紧落实2008年新型动物防疫体系投资项目,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组织2009年动物防疫体系项目的申报、审批和实施。总结《全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2004-2008年)》建设经验,宣传建设效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印发《全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2009-2013)》。
推动兽医科技进步
(十五)着力提高兽医科技支撑能力。进一步加强兽医科技基础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国兽医科技领域的理论、方法和技术的研究进展。完善兽医科研框架。加强兽医科研资源整合,促进合理布局。申报并组织实施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948计划、农业公益性行业科技项目等科研项目。组织联合攻关,不断加强技术研发和储备。加强变异口蹄疫病毒和牛呼吸道疾病病原体的研究工作。加强外来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和应急技术储备。开发实用的新型疫苗、诊断试剂和检测方法。加强猪牛羊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全面扩大兽医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六)加强参与国际兽医事务的能力建设。深入研究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的相关工作规则和标准。加强对相关国家和地区兽医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以及兽医工作发展历程和典型案例的研究。研究并参与国际兽医事务的战略规划和行动计划。加强中央和省级管理技术人员外事能力培训,加快兽医外事专业人才培养。提高中国参与国际兽医事务的能力。(十七)继续扩大与有关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主办2009年OIE亚太委员会第26届会议。推动向OIE申请中国无牛传染性胸膜肺炎认证和广州亚运会无马类动物疫病区认证。组织相关单位申报OIE参考实验室和协作中心。密切跟踪OIE标准的修订进度,及时提出修订意见。积极协调OIE支持中国无疫区建设、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追溯体系建设。继续组织实施粮农组织和世界银行禽流感援助项目。继续促进双边和多边兽医交流与合作。加强与港澳台有关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加强兽医系统自身建设
(十八)加强重大问题调研。组织研究和规划事关兽医事业整体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进一步总结完善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防控、动物疫病区域管理、动物标识和疫病溯源管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兽医事务协调交流合作等工作。重点调研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需求与现状、兽医科技发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策略、养殖死亡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补贴制度、国家兽药监管体系与模式等重大问题。集中力量组织研究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规划、工作目标、进度步骤、保障机制等重大问题。(十九)加强兽医队伍培训。制定官方兽医、乡村兽医、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计划。组织官方兽医培训。继续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加强兽医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加强农村兽医和村级动物防疫员技能培训。办好兽医专业现代远程教育,提高兽医人员学历水平。加强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和技术的培训,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应急能力。加强对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十)加强兽医行业宣传。按照2009年农业新闻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研究制定加强兽医行业宣传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开通中国兽医政务网,为兽医行业搭建宣传平台。深化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重点推进兽医法律法规、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官方兽医体系和执业兽医体系建设、兽药质量抽检、兽药残留监测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时宣传与OIE、粮农组织等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及其成果。编写中国动物健康白皮书。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围绕全年兽医工作大局和目标任务,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落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兽医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重点工作要周密部署,定期沟通,加强督导,统一考核,确保取得实效。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兽药监察所、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和北京、哈尔滨、上海、兰州分中心要根据工作要点,制定本中心2009年工作要点,并报农业部兽医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