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选调生2017的公告内容是什么?

今年河北选调1278人。如果想报考,请仔细看看选拔条件。报名时间为3月22日9:00至3月30日17: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30日17:00。请注意时间节点。因为我知道不能带链接,如果想报考,请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随后是具体的公告(内容来自重庆中公教育选调生网)。

公告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大力培养具有实践锻炼和基层工作经历的优秀年轻干部,为建设经济强省和美丽河北提供人才支撑和组织保障,经研究决定,2017年继续选派选调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首先,选择的数量

201278全省计划从选调生选拔1278名学生,其中从全国高校毕业生中选拔639名(石家庄60名、承德30名、张家口60名、秦皇岛25名、唐山65438名、廊坊50名、保定65名、沧州50名)。639人(石家庄60人、承德30人、张家口60人、秦皇岛25人、唐山65人、438+000人、廊坊50人、保定65人、沧州50人、衡水40人、邢台56人、邯郸67人、定州28人)选自河北省有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人员。

二、选拔条件

(一)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选调生的条件。

1、2017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秀,有资格授予学士及以上学位(不含定向研修生、委托研修生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

2、* * * *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7年3月22日)。在高校学习期间,连续一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不包括各种社团、课题组负责人),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非党员或未担任过学生干部的全日制研究生也可参加调剂。

3.本科生一般在25岁以下(1991年3月22日以后出生),硕士生一般在28岁以下(1988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生一般在30岁以下(1986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4、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身心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5.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处分的,在各级公务员录用中被查出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以及依法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得参加调剂。

(二)有服务河北基层项目经历的人员报考选调生的条件。

1,经省市县三级选调的在职大学生村官,服务满两年(截至2017,10计算),且在聘期内考核合格,2017年期满并在服务期内考核合格的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 * *党员(包括预备党员)。非党员的全日制研究生也可参加评选。

4、年龄一般在32周岁以下(1984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5、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身心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在校学习期间或服务基层项目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以及依法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得参加调剂。

第三,选择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遴选条件者通过网络报名,指定报名网站为河北人事考试网。

报名时间为3月22日9:00至3月30日17: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30日17:00。

报名前,考生应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然后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请于4月16日9:00至4月19日17:00期间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特别说明:

(1)选调生和省市县乡不能同时报考公务员职位,但是可以在选调生同时报考大学生村官。选调生录取后,非选调生户籍人员可根据考试成绩和个人意愿录用为大学生村官(报考大学生村官详见“河北省2017大学生村官”)。

(2)网上报名有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并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面试资格复审期间,如发现网上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取消面试资格。

(3)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领“报名号”,选择报考职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城市,即: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获得报名编号和初始密码后,即可登录报名系统填写信息并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志,密码可以修改。请准确记忆。

(4)请按照网上“填表须知”的要求填写信息或选择项目。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才能支付,支付成功则报名完成。

(5)考生报名信息在“提交审核”后将被锁定,在审核结果反馈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结果会在“提交审核”后24小时内反馈。“审核失败”,可以根据提示的原因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已审批"将不被修改,可以直接进入付款程序。

(6)报名费用只能通过网银支付,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推荐以下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请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7)报名考试费减免对象和方式。享受城市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最低生活保障的考生,先进行网上缴费。考试结束当天20:00前到当地公务员部门考试,各市自行退费。定州、辛集市由石家庄市审核,石家庄市返还。具体地点和联系电话将在河北人事考试网公布。具体要求:享受城市家庭最低生活保障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处)出具的扶贫证明和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8)请牢记报名缴费截止时间、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信息。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在报名和考试期间,您必须妥善保管您的个人证件和相关信息。如因个人原因丢失、被他人盗用或被信息恶意篡改,由您负责。

(二)笔试

笔试时间、科目、题型与省市县乡联考公务员相同。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个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上述两科之和,满分为200分。考试范围见《河北省2017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

笔试时间为4月22日9: 00至11: 00,14: 00至16: 30。定州、辛集市选调生的考生在石家庄市笔试,其他考生在报考的设区市笔试。具体考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

(三)面试资格审查

笔试评卷结束后,按报考职位从高到低排列笔试总成绩,按照各市调剂计划中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名单。5月12日前,选调生笔试成绩将在河北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列入面试名单。

5月16日至5月19日,省委组织部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地点见河北党建网、河北人事考试网通知。请务必在规定时限内携带需要审核的材料和证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视为自动放弃。在面试资格复审中,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总成绩顺延。

资格审查贯穿了选调生的选拔。凡对违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对证明材料适用相关政策规定不当,以及候选人的出生日期、党员身份、学历学位、学生干部经历等有疑问的,一经查实不符合选拔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已经录用的,一律取消。

特别说明:

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和证明:

(1)河北省选调生报名表(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纸质原件一式三份,样式附后)。

(2)身份证(复印件1份,现场审核原件)。

(3)党组织所在地党委组织部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1份,样式附后)。

(4)本人签署的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样式附后)。

(5)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或院系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原件1份,样式附后)。

此外,服务河北省基层项目人员还应注意:

(1)河北省选调生市大学生村官登记表,“县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服务所在地县委组织部填写并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第二地省委组织部填写并盖章。

(2)“三支一扶”学员填写的《河北选调生登记表》,“县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所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并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填写并盖章。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人员填写的《河北选调生登记表》,“县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服务地* * *团委填写并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服务地* * *河北省委青年志愿行动指导中心填写并盖章。

(4)河北省选调生市登记表,由“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人员填写,“县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服务所在地县教育局填写并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服务地市教育局填写并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填写并盖章。

在河北省定州、辛集市工作的在职基层项目人员《河北省选调生登记表》,由定州、辛集市主管部门在“市级主管部门”栏内填写并盖章。

(四)面试和体检

选调生的面试和体检由各市委组织部组织。6月底前,各市委组织部组织选调生面试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各市委组织部通知考生。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

参加体检人数按照市内调剂计划中1:1的比例确定。如有体检不合格人员,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递补(笔试成绩200 ÷2×40%+面试成绩100× 60% =总成绩100)(如综合成绩并列,取面试成绩最高者)。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体检手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65 438+06]4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体检专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五)确定拟聘选调生人选名单。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排序,并根据成绩排序和体检情况,由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选调生拟聘用人选名单。

(6)调查

各市委组织部负责对选调生的考察,7月上旬前以适当形式对选调生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考察期间,要听取学校和有关单位的意见,与本人面谈,客观评价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结束后,各市委组织部对考察情况进行集体研究,各市委组织部对考察结果不合格提出意见,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七)移交、审核档案

考察结束后,市委组织部要与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凡不签订聘用协议的,视为放弃转岗;签订聘用协议后,如本人提出解除合同,须征得市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变更或改派。选调生就业名单确定后,相关高校或单位应将本人档案寄至所在市党委组织部(封面注明“选调生档案”字样)。各市委组织部要认真审核选调生档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或涂改、篡改档案重要信息的,取消聘用。

(八)培训岗位

根据有关规定,选调生一般被分配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8月底前,各市委组织部完成在选调生的培训和创岗工作,按要求填写《河北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并报送省委组织部统一办理在选调生录用手续。根据公务员法相关规定,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录用,并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