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1988年3月2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1989 65438+10月1正式开业。东莞中院目前有5名院长、副院长,17内设机构,包括政治部、纪检组、刑事审判一科、刑事审判二科、民事审判一科、民事审判二科、民事审判三科、民事审判四科、行政审判科、审判监督科、立案科、执行局、司法警察支队、研究室、办公室、法官培训中心。基层人民法院有三个,分别是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院和第三人民法院。三级基层人民法院有15派出法庭。

两级法院共有干警663人,其中中级人民法院203人,基层法院460人。两级法院本科以上学历人员609人,占干警总数的92%,其中硕士59人,博士4人;30岁以下的年轻警察占所有警察的64%。

处于改革开放前沿的东莞,是一座以外资为主、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的现代制造业名城。改革开放以来,其经济发展迅速。2008年,东莞国内生产总值达371亿元,连续四年位居大中城市12位,地级市1位。目前全市户籍人口约1.7万,外地人在左右。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外来人口的涌入以及经济社会的逐步转型,各类矛盾纠纷逐年增多,东莞市两级法院受理案件数量也呈现出逐年显著增长的趋势。2005年突破5万件大关,2006年突破6万件大关。2008年,东莞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3998件,比上年增长2681%。诉讼标的额6543.8+00052亿元,涉及当事人25万余人。其中,东莞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6633件,比上年增长23.34%。2008年,两级法院审判法官审结案件277.6件,居广东省法院之首。

近年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创建一流人民法院”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服务改革开放大局;精心培育新型法院文化,不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面对繁重的审判执行任务,我们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克服了“案多案少”的矛盾等诸多困难,以实际行动认真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宗旨,赢得了上级领导机关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在广东中院综合工作考核中,东莞中院连续四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广东省中级人民法院年度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分别于2005年和2007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二等功。2005年至2009年,东莞中院工作报告连续五年在市人代会上以99%以上的票数通过,2007年和2008年两会上NPC代表委员的赞成率高达1.000%。

东莞中院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