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会职工福利分配管理政策是怎样的?

甘肃省工会职工福利管理有以下标准:

1.职工教育培训优秀学员奖励不超过300元。

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优秀学生评选范围不超过参加教育培训人数的15%,每名优秀学生奖励不超过300元。受聘讲师报酬的支付标准,按照当地有关部门制定的培训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文化体育竞赛单项最高奖金(或奖金)不得超过500元。

文化体育竞赛单项最高奖金(或奖金)不超过500元,团体最高奖金(或奖金)不超过人均300元。不设奖项的趣味文体活动,可向参与者发放人均不超过100元的纪念品。

基层工会组织篮球、足球、排球、团体操、集体舞、歌唱等团体比赛。如确需着装,可为参赛选手(包括裁判员和领队)购买服装(包括鞋帽),每人每次不得超过600元。

2.服务费每人半天不超过300元。

基层工会举办知识竞赛、演讲、征文、展览等比赛,确实需要支付外部主持人、评论员、评委服务费的。服务费支付标准为每名主持人、解说员、评委每半天不超过300元;职业服装和特种服装以租赁为主,需要购买的可按每人每年不超过600元的标准购买(含鞋帽)。如果支付了服务费,就不会重复购买服装。

3.逢年过节给予节日慰问,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元。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缴费标准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元。节日慰问品原则上是符合我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物品和职工必备的生活用品。不准购买、发放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禁止的物品,不准发放现金、购物卡。

工会会员的生日慰问品可以采取实物发放,如每人每年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或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也可以采取提货券等方便工作人员的方式发放,但不得发放现金和购物卡。

工会会员结婚、生育可给予不超过500元的慰问金。生病住院的工会会员可以现金表示慰问。不做手术的每人每次不超过500元,做手术的每人每次不超过1,000元。同一会员同一年多次住院,根据病情可以多次探望慰问,但只有一次现金。工会会员死亡,可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抚慰金,其直系亲属死亡,可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抚慰金。

工会会员退岗时,可发放价值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

4.员工疗养费每人每天不得超过400元。

基层工会应当利用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组织职工开展康复活动。用工会经费组织活动的,应优先在工会疗休养院、劳动模范疗休养基地开展疗休养活动。原则上范围以省内为主,每次不超过一周(含往返)。待遇和休息费用标准(包括食宿费等。)每人每天不超过400元,每年组织治疗和休息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职工人数的10%。活动组织单位工作人员不得超过疗养人数的10%。严禁以疗养为名组织或变相组织公款旅游。

5.困难职工帮扶费一次性不超过5000元。

工会会员及其家庭因重大疾病、意外事故、子女就学等原因造成困难时,根据会员的困难程度,经基层工会委员会讨论确定后,可给予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扶助金至慰问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