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培训费
在新员工上岗前对其进行全方位的培训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员工要对生产作业中的安全操作、本职工作的一些基本方法和流程、企业的核心发展内容有充分的了解。而且有些职业技能培训企业可能需要预付培训费,但是员工个人一定要了解《劳动合同法》关于培训费的规定。
1.《劳动合同法》对培训费有哪些规定?
任何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能收取员工培训费;
1.岗前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约定违约金和服务期限;
2、专项培训又称职业技能培训,企业应预付培训费,但可以与员工约定服务期限和违约金。如果员工在服务期内离职,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员工按照双方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专项培训费,对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本人注:一般入职培训不包括在内)的,可以与职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未完成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劳动者在服务期内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持证支付的培训费用(注:单位必须有第三方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发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以及劳动者因培训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第二,劳动合同培训费需要赔偿吗?
根据我国法律,职工培训作为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明确培训事项和违约责任;或者企业和员工也可以签订专项培训合同,对某个具体培训项目的相关问题(包括违约责任)做出具体规定。劳动合同和培训合同中的这些约定是处理培训纠纷的重要依据。但协议约定的劳动者违约时应承担的培训费用和赔偿的标准,不得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对费用有争议的,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办理。
根据上述规定和其他有关政策规定,培训费补偿问题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只有企业确实对员工的培训有所贡献,并能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才能要求员工补偿培训费用,这是前提条件。
2.一般来说,只有员工单方面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企业才能要求员工赔偿培训费,一般不允许要求其赔偿已经投入的培训费。除非员工因违纪等重大过错被企业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企业有权要求赔偿相关培训费用。
3.职工依照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的,企业不得要求职工补偿培训费;除非劳动者违反规定或者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培训费。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在合同期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
4.关于如何赔偿的具体问题,可以按照培训劳动合同执行;未签订培训合同的,按劳动合同执行。但培训合同和劳动合同中关于违约赔偿的约定不得违反相关政策规定,否则无效。因培训费补偿发生的争议,可以由相关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处理。
5.员工补偿培训费的具体支付方式为:有服务期约定的,按服务期等额分成,按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逐级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出资按照劳动合同期平均分配,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法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因为生活中有些企业让员工自己出培训费,其实这种做法已经违反了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所有培训费用应由企业自行承担。除非员工违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否则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