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和添加合法吗?

截至2018 165438+10月30日,分享加(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尚未被认定为传销。也可以根据《禁止MLM条例》第七条判断是否属于传销。

以下为媒体报道:

2017 You 165438+10月27日,由共享加(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主办的“共享加战略合作企业签约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在“服务民族品牌”的指导下,围绕“消费者主权时代商业生态环境的新变化及民营企业应如何应对”这一主题展开。

分享加CEO马树超在致辞中表示,此次与现场优秀企业的合作,是分享加服务民族品牌的开始,分享加将托起更多优秀的中国企业,成为推动民族企业发展的平台。

会议期间,分享加拿大与18家企业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涉及高科技、绿色食品、中药等多个优势行业。与上述企业的合作,是分享加拿大合作发展战略定位的一次方向性展示,同时也体现了分享加拿大与当地优秀企业合作的决心。

作为会议主办方代表,分享加拿大商学院院长上官景峰、CEO Iola表示,商学院作为企业和平台运营团队的大力支持,将为平台企业和运营团队提供切实高效的服务。

大会最后,分享加创始人兼董事长贾军以“消费革命”为题做了主题演讲。他说:与企业的共享与合作,是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命运结合。消费者主权时代已经到来,中国的产业链正在形成从消费者需求到生产者的逆袭,而这种改变不是每个个体企业所能面对的。

对于企业来说,需要一个* * *平台来实现消费者和厂商的资源和数据的整合,从而在新的商业生态环境中顺势而为,抓住新商业时代的发展机遇,实现跨越式发展。服务民族企业是分享加的原则和标准。

分享挖掘特色产品和优秀企业,旨在通过平台搭建全国优秀企业和优质产品的推广平台,让消费者充分了解和使用国货,相信民族品牌,从而促进民族企业的发展和民族企业品牌竞争力的建立。

据了解,共享加商城是由共享加(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打造的集B2C、C2M、线上到线下为一体的电子商务平台,可以减少中间商利润,降低消费者消费成本,打通线上线下购买渠道,实现平台、厂商、消费者稳定、长期良性循环的平价购物平台。

《禁止MLM条例》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并以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基础计算并向被发展人员支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谋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缴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缴纳费用的。,从而取得加盟资格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盟,谋取非法利益;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从而形成线上关系,并根据线下人员的销售业绩计算支付线上报酬,谋取非法利益。

扩展数据:

企业信息查询方法:

先打开百度搜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搜索框中输入“分享加(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点击搜索。

三、点击搜索结果,分享给加拿大(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四、通过搜索,可以知道该企业处于正常的存在状态,没有被列入非正常经营目录,也不属于传销。

新华网-共享整合力量服务民族品牌

百度百科-关于禁止MLM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