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不合理收费管理。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成果,不断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的监管,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激发活力,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民政部就持续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不合理收费管理有关事项发出通知。
根据通知,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继续纠正违规收费。
地方民政部门应开展年检报告等工作。行业协会商会的部署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1号)的要求,如“不得强制入会和收费”、“不得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或授权的事项违规收费”、“不得通过鉴定违规收费”、“不得通过职业资格违规收费”、“不得不服务收费或多头重复收费”。认真检查纠正当年所有收费项目,建立年度自查整改台账,确保自查发现的所有违法违规收费问题得到全面整改。
(二)继续规范合法合理的收费。
各地民政部门要以行业协会的设立和修订程序、表决方式、基本服务项目设置、票据使用、收支管理等为重点,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不断提高行业协会会费管理规范化水平,坚决履行行业协会会费监管责任。积极配合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不断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范管理,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实现合法合理收费。继续推动行业协会商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收费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严格约束收费行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自身门户网站、微信官方账号等渠道加大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继续帮助企业减负、脱困。
各地民政部门要引导和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对经营困难的会员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自愿减免会费等收费项目,对盈余较多的收费项目主动降低收费标准,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作出贡献。支持和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准确有效反映行业诉求,帮助会员企业争取税收减免、社保费递延、水电费用递延补贴、贷款展期、房屋租金减免、就业保障扶持、资金支持等针对性帮扶政策措施;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推动金融机构、自然垄断企业、平台企业等在该领域具有主导地位的成员单位主动向其他市场主体合理让利,营造和谐发展的良好行业生态;不断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着力打造优势品牌服务项目,切实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4)继续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
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行政约谈、抽查审核、督促指导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继续会同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抽查,提高抽查比例,明确抽查重点,增强抽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发现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要进行分类处置。属于其他部门监管范围的,要及时移交,加强跟踪监督。属于民间监管范围的,要通过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公开曝光、年检降级、评优降级等措施综合处罚,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刹住违规收费之风,始终保持对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的高压态势。
(五)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各地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巩固和扩大脱钩改革成果,继续推动行业协会依托行政机关或利用行政影响力从源头上解决乱收费问题。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登记准入把关,严格审核业务范围相同、相近的行业协会登记,不断优化结构布局,减轻市场主体多头缴费负担。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探索从注册源头明确行业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管责任,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不断提高违规收费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和资金监管机制,探索推进“互联网+”大数据监管,加强风险预警和违规收费监管预警。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和教育培训,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增强自律意识,做到知法守法。继续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政策支持和帮助,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