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综述(二)
3、指导各类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规范食品经营台账,并按时报送各类报表。
4、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仓储设施设备管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5、深入基层做好调查研究,加强与各类食品经营者的信息联系,促进依法行政。
6、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大对夏粮和秋粮市场的检查力度。
2013年11月14日
2017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总结[2]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综述
2017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不断规范和完善的一年。一年来,围绕“138工程”发展规划,我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流通市场监督检查,推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保障我市粮食安全,维护粮食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推进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
(一)广泛深入宣传法律法规,营造依法治粮氛围。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之际,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增强依法经营意识,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利用各种机会,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扩大宣传受众范围,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认真筹备和组织食品科技活动周,宣传食品法律法规。科技周之际,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局行业管理科、粮食流通稽查大队、粮油质检中心、青山粮食分公司、陆瑾石油公司参加的宣传小组。围绕“科学消费植物油”主题,发放主宣传单、《自治区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手册》等宣传资料,展出各类食用植物。
20多种油脂,现场解答市民提出的植物油消费、食品法律法规等问题。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也开展了各种宣传活动。我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共展出宣传展板、挂图20块,印制宣传资料4万份,参与人员300余人,受众面积654.38+05万人。各单位坚持“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努力做到精心组织、大力宣传、突出重点、服务大众的标准。
二、结合本市粮食工作实际,从5月16日至6月16日,我局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市集中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宣传活动。在网上开设《条例》五周年宣传活动专栏,利用媒体及时广泛宣传《条例》,介绍全市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 *编辑宣传活动信息26条,* * *在活动当月发放主题宣传单480余份。
三、为提高我市粮食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使粮食经营者树立依法经营的意识,市粮食流通稽查大队于6月举办了“粮食形势与政策法规培训班”。邀请中国粮食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丁教授、自治区粮食局监督检查处处长就粮食形势、食品安全、粮食行政执法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来自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和涉粮企业的40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上发放粮食法规宣传册500份。
四是以《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大力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自治区粮食流通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
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了粮食经营者合法经营的意识,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顺利完成清仓任务。
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我市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力量和时间,对全市9家粮食企业和22个粮库的储存数量、账目、质量和轮换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盘点结果表明,我市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管理规范、库存比例正常。这项工作在自治区和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顺利完成。包头市粮食局被评为“全区清仓查库先进盟市”。
(3)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流通秩序。
做好粮食流通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是《条例》赋予粮食管理部门的职责,也是保障粮食市场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按照自治区出台的管理办法,我局要求粮食收购者配备通用粮食质量检验仪器和专兼职粮食质量检验员,建立健全粮食质量档案和业务台帐,积极承担应急粮食储备义务,为进一步开展流通监督检查奠定了基础。市粮食流通稽查大队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除积极开展粮食流通日常检查外,还开展专项检查,即粮油加工企业监督检查。大队出动20余人,对涉粮企业的经营资质和收购资质进行检查。加强对本市粮食销售市场的监督检查
食品流通稽查大队不断加强市场监管。今年,* * *出动车辆70余辆,200余人检查了粮食销售市场1000余户粮食经营户的统计台账和经营资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对政策性粮食的监督检查。为确保中央和地方储备粮的安全,该大队加大对全市政策性粮食轮换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储备粮的数量和质量。对国家临时储备玉米的收购,已派出28人核查收购价格,监督上市收购程序、收费标准、原始票据。配合食品安全委员会,会同市粮食局、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开展节前粮油质量卫生专项检查,检查粮油店经营资质和质量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将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与食品行政执法相结合。通过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单项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确保了我市粮食流通秩序的正常运行,提高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为扩大监督检查范围,市粮食局根据自治区粮食局关于建立健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协调机制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包头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协调机制实施办法》,已上报市政府,准备组织召开由财政、发改等部委参加的协调会。经批准和协调后,将予以实施。
(四)积极参加法律培训,加强队伍建设。
《自治区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
办法》,全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努力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市粮食局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粮油质量检查员培训班、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执法培训班、粮食形势政策培训班、普法培训班等各种培训,参加人数达428人。通过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粮食行政复议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粮食质量监督实施办法》、《自治区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的学习,提高了粮食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为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全市粮食行政管理系统已取得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资格人员60名,其中持有食品监督检查证人员35名。
二。2017的工作安排。
今年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在自治区粮食局和市粮食局领导的重视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在今后不断完善。2017要认真履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以市粮食流通稽查大队为执法主体,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
(一)建立健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协调机制。请市政府协调建立由市发改委、财政局、卫生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农发行和我局七部门参加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市粮食流通市场监管,提高我市粮食流通市场监管效率,更好地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确保我市粮食安全。
(二)认真开展粮食流通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按照自治区粮食局的部署,认真做好粮食市场日常检查工作,圆满完成上级部署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任务,协调工商、物价、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无证粮食流通市场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粮食经营者自觉进行粮食收购资格认证,进一步提高依法经营的自觉性。
(三)充实执法队伍,建立食品流通监督检查体系。2017年拟申请在市内四区成立粮食流通稽查队,争取必要的经费、人员编制、软硬件设施,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执法体系,力争各县配备相应机构。
(四)加强粮食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民对粮食执法的认同度。加大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自治区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和媒体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扩大粮食安全的社会影响。
(五)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集中学习培训与自学相结合,学习国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自治区粮食流通管理办法》、《自治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考评暂行办法》、《自治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并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