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关于有序恢复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的通知
县教育局、科技局、文化广电外事旅游局、体育局:
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形势,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专班综合研判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按照“双减”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现将恢复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教学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类施策、严格审核、安全有序”的原则,严格组织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
二、复课的对象
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民政部门登记的现有学科校外培训机构,经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可恢复线下培训。
由地方科技、文化旅游、体育部门管理,经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经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可恢复线下培训。
三、复牌时间从2022年6月1开始。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和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要求,由各县校外培训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安排部署。复学对象通过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后,方可复学线下培训。
第四,恢复程序
严格按照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反馈公告的程序,按照不超过学员50%的比例,每天有序组织线下复课。
自查自纠经自查自纠,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复课条件的,向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提交《校外培训机构复课申请表》、《校外培训机构防疫安全工作承诺书》、《校外培训机构复课承诺书》。
全面检查。各县校外培训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在收到校外培训机构的复课申请、承诺书及相关材料后,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合格一家,复课一家。
反馈已发布。6月1日起,各县校外培训机构行业部门要分批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检查验收和反馈工作,向社会公布结果并安排复课。验收结论有三种:同意复课,重新申请,不同意复课。结论是,“同意复课”的校外培训机构在机构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反馈《申请表》;结论为“重新申请”的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整改问题并重新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线下培训。
动词 (verb的缩写)检查要点
校外培训机构应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各县校外培训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全面检查验收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实施疫情防控。校外培训机构要完善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复课前要对环境进行彻底消毒,准备充足的防疫物资。教室、办公室、公共活动区等场所要通风,并做好记录。全体员工和学生严格执行测温、场所编码、登记、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建立缺勤登记制度,准确掌握所有未正常到岗人员的健康状况,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培训场所。错时错峰安排培训班次和每班人数。
人员健康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要做好全体师生的健康跟踪工作。健康状况异常的,禁止进入该培训机构。复课时,要求校外培训机构所有从业人员持出行卡、健康码、健康承诺书、预防接种证、健康监测记录表,并在48小时内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进行了应急演习。复课前,校外培训机构要组织应急演练,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的联系方式,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启动应急处理。
安全隐患的调查。校外培训机构应当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严格管理培训场所和人员;校舍、设备等。应保持完好,监控设施应符合要求;提供餐饮服务的培训机构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培训学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
实施“双减”政策。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国家“双减”工作要求,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合规开展培训活动。面向高中学生的学科培训机构参照执行。
不及物动词相关要求
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各县校外培训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双减”的重大意义和疫情防控的复杂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复课专班,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机制,稳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工作。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前,各县校外培训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验收,对防控措施不落实、不履行“双减”承诺、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严厉查处,直至取缔。同时,拓宽校外培训监督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面向社会广泛征集违法违规线索,形成良好的监督氛围。
大力营造良好氛围。各县校外培训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识别潜在风险因素,科学制定风险防控应急预案,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妥善消化现有课程,安置相关人员。通过做好政策解读,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引导学生和家长正确理解“双减”政策精神,为“双减”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新乡市教育局
新乡市科技局
新乡市文化广电和外事旅游局
新乡市体育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