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SAC的权利和职能是什么?
一、SASAC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二)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审计等方式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通过法定程序任免和考核所监管企业的负责人,并根据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制度。
(五)负责组织监督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决算的编制和执行。
(六)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督检查所监管企业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情况。
(七)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起草国有资产管理法规草案,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依法指导和监督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八)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内部机构
SASAC * * *有23个内设机构,都是正厅级。它们的名称和功能如下:
(1)办公厅(党委办公厅)
负责委员会的文电、会议、机要、督查、保密、密码、信息、档案、信访、信息化、政务公开等工作;指导被监管企业的信息化工作,指导监督被监管企业的保密工作,指导协调被监管企业的信访工作,联系被监管企业维护稳定。
(2)综合研究局
组织开展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工作,对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进行总体分析,综合研究提出总体政策建议;起草重要文件和报告。
(三)政策法规局
起草国有资产监管法律法规草案,承担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草案的组织起草、审查和协调工作;研究提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制度改革与完善的政策建议;带头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牵头指导和监督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指导和推动国有企业法治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政府间关于国有企业问题的对话和谈判,以及相关的回应和协调;审查证监会重大决策的合法性;承办委员会的法律事务。
(4)规划发展局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查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监督所监管企业的重大投资和境外投资;指导所监管企业制定和实施国际化战略;指导被监管企业实施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指导和协调被监管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合作。
(5)金融监督局经营评价
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承办所监管企业的财务预决算;承担国有企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的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的核实工作;指导和任命总会计师履行其岗位职责。
(6)产权管理局
研究提出改进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制定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办所监管企业的产权登记、过户、转让和处置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审批和备案工作;审查所监管企业的资本变动、股权管理和债券发行计划;监督和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
(7)企业改革局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政策建议;引导国有企业建立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和完善规范董事会运作的制度;拟定所监管企业的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方案;牵头承担所监管企业的章程审查工作,指导和推动国有企业加强企业管理;指导和推动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央企业职工安置工作。
(8)评估和分配局
完善所监管企业的国际对标体系和行业对标体系,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业绩考核体系和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业绩评价,对所监管企业进行绩效评价;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和激励措施,并根据考核结果组织实施;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和业务费用管理;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调控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规范职工福利保障;完善国有企业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指导和监督所监管企业规范实施。
(9)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局
完善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运营体系;指导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开展国有资本运营;指导被监管企业加强对所从事金融业务的管理和服务;组织和指导相关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国务院SASAC归口管理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多元投资公司;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相关制度;承担国有资本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的相关工作;组织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管理划转的国有资本。
(10)科技创新与社会责任局
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科技创新工作,研究提出促进所监管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建议,指导和推动所监管企业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指导和推动所监管企业信息化、工业化和安全防范的融合发展;指导被监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监督和指导被监管企业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援疆、援藏、青年和扶贫等方面的工作。
(十一)综合监督局
牵头国资监管,指导所监管企业内部监管;负责全面检查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和完善规章制度体系的政策建议;指导被监管企业的内控体系建设和全面风险管理,组织合规管理监管;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内部审计和监事会工作。
(十二)局机关监督和责任追究
负责追究被监管企业违规投资的责任,建立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负责对移交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置、监督核查,并对* * *问题进行专项核查;组织对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调查,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十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局(董事会)
研究制定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政策;按照管理权限,协助组织开展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协调推进所监管企业董事会和外部董事建设;牵头指导所监管企业的人才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
(十四)二局企业领导管理。
研究制定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监督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企业人事、干部监督、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工作。
(十五)党建局(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
负责监督企业党建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中央企业团委的日常工作,领导所监管企业的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工会和妇女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工作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十六)宣传局(党委宣传部)
负责所监管企业的理论武装、思想管理和对外宣传;指导所监管企业的新闻舆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对外宣传、新闻和网上信息。
(十七)国际合作局
承办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承办部分行业协会的外事管理和服务事项;负责所监管企业海外经营的外事工作,配合处理海外突发事件和危机。
(18)人事局
研究制定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委属和直属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的组织和监督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十九)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局(行业协会商会局)
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意见;指导行业协会、商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审定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负责人,审定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候选人。
(20)机关事务管理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局)
指导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和服务中心的党建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和服务中心的管理;负责委属单位国有资产和财务的行政管理;指导和监督行业协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工作。
(二十一)党委。
负责委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十二)党委督查室。
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对所监管企业、直属单位和行业协会的检查监督,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检查监督工作,协助中央巡视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检查监督工作;承担国务院SASAC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二十三)SASAC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SASAC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担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直属机构
SASAC国务院有六个直属机构,即:
(1)干部教育中心
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中心下设综合部、财务部、中央党校SASAC分校、二部、三部、四部、五部、六部,主要负责SASAC干部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为SASAC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管理人员和干部提供教育培训服务。培训范围主要包括:党校课程培训、企业管理知识培训、专业岗位培训。
(2)研究中心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下设以下部门:党政办、科研组织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研究部、资本运营研究部、企业改革研究部、党建与治理研究部、国际合作研究部、创新发展研究部等。其主要职责是:紧紧围绕国资委的中心工作,深入研究国有资产监管理论与实践、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充分发挥智库功能,当好国有企业的参谋助手
(3)信息中心
信息中心设有综合部、规划发展部、系统运营部、网站工作部、统计分析部、研究咨询部、应用开发部、项目建设部、国资委办公室等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负责国务院SASAC信息网络系统和应用平台的建设、管理、日常运行维护和网络安全。
2.负责SASAC国务院互联网、国资监管网和涉密网的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
3.负责SASAC国务院互联网站和内部信息网站的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
4、负责国有重点企业数据的收集、处理和分析,国有经济发展相关问题的跟踪和研究分析,互联网信息的编辑和分析,信息分析报告报送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及委领导。
5.承办SASAC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国有企业绩效评价中心
国有企业绩效评价中心下设综合处(室)、一处、二处、三处和评价处(含监督组),主要职责是开展国有企业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和风险预警。业务范围包括国有企业评价、监督、检查相关政策的研究和实施,国有企业财务和经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处理。
(5)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设有综合部、媒体融合部、重点报道部、网络部、新媒体部、品牌传播部、外联部、网站工作部等部门,主要职责是开展国有企业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促进国有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承担SASAC和中央企业舆情监测、研判和应对工作;开展国有企业新闻传播规律研究和热点问题舆论引导;协助证监会策划和实施SASAC及中央企业新闻报道工作;开展中央企业新闻发言人培训;承办证监会交办的具体工作。
㈥中国大连高级管理人员学院
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下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教务部、北京教研中心、培训部一、培训部二、网络培训部(中国干部网络学院企业分院管理中心)、科研部、国际合作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行政财务部等部门。其主要业务是承接国有骨干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在职领导、后备领导、战略后备人员、国家级企业培训基地领导和骨干教师。
第四,居委会纪检监察组
除了SASAC的内设机构和直属机构,还有中央纪委派驻SASAC的纪检监察组,这是一个副部级机构,负责对SASAC人事的纪检监察。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有12个科室,包括办公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第九纪检监察室、第十纪检监察室、第十一纪检监察室。
动词 (verb的缩写)监管中央企业名录
国务院国资委(SASAC)负责监管中央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包括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气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SASAC国务院监管的国企中,上半部分是副部级国企,下半部分是正部级国企,都是国有骨干企业。 SASAC的力量显而易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