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2004~2007急!
(65438+2003年2月)
2002年,全国教育支出5480.03亿元,比上年的4637.66亿元增长1816%。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包括各级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城乡教育附加、企业办中小学支出、校办产业减免税等))为34,965,438+0万元,比上年的30,570,643+0万元增加65,438+0%。
【教育法规定的“三个成长”的实施】1。中央和地方财政用于教育的预算拨款(不含城市教育费附加)为311.424亿元,比上年的2582.38亿元增长20.60%。同年,全国财政收入1890.4亿元,比上年增长15.36%。国家教育预算增长率比财政收入增长率高5.24个百分点。
2.预算中各级学生人均教育支出的增长。
2002年,小学、初中、高中、职业中学和大学的国家平均预算内教育支出如下:
(1)全国普通小学生平均预算支出813.13元,比上年的645.28元增长26.01%,其中农村普通小学生平均预算支出708.39元,比上年的550.96元增长28.57%。小学生人均预算支出增长最快的是湖南省(50.48%)。
(2)全国初中生均预算支出为960.51元,比上年的817.02元增长17.56%。其中,农村初中生均预算支出为795.84元,比上年的656.5438+08元高出21.28。湖南省初中生均预算支出增长最快(37.28%)。
(3)全国高中生均预算支出1565.25元,比上年的1471.12元增长6.40%。西藏自治区的高中生平均业务支出预算增长最快(25.66%)。
(4)全国职业中学生均预算支出1664.06元,比上年的1547.32元增长7.54%。职业中学生均预算支出增长最快的是吉林省(27.97%)。
(5)全国大学生平均预算支出为6177.96元,比上年的6816.23元下降9.36%。高校生均事业费支出增速最快的是贵州省(50.69%)。
3.各级教育学生人均预算中公共支出的增长。
2002年,全国小学、初中、高中、职业中学和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情况如下:
(1)全国小学生平均预算公用经费支出60.21元,比上年的45.18元增长33.27%,其中农村小学生平均预算公用经费支出42.73元,比上年的28.12元增长51.96%。预算内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青海省(161.38%)。
(2)全国初中生均预算公用经费支出104.21元,比上年的83.40元增长24.95%,其中农村初中生均预算公用经费支出66.58元,比上年的44.95元增长48.12%。广西壮族自治区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最快(143.44%)。
(3)全国高中生均预算公用经费支出为231.79元,比上年的237.98元下降2.60%。普通高中生在预算内的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青海省(45.90%)。
(4)全国职业中学生均预算公用经费支出220.36元,比上年的220.39元下降0.01%。职业中学生均预算中公用经费增长最快的是上海(31.90%)。
(5)全国高校公用经费平均预算支出2453.47元,比上年减少6.13.56元。高校生均预算中公用经费增长最快的是贵州省(78.04%)。
【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按照预算内教育经费包含城镇教育费的口径,2002年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22053亿元(2003年《中国统计年鉴》公布),为14.76%,比上年的14.31%提高0.45个百分点。从全国情况看,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较上年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据统计,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41%,比上年的3.19%提高了0.22个百分点,是1989年监测该指标以来的最高水平。
2002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监测结果表明,各级政府通过实施教育法,落实了优先发展教育的战略地位,政府对教育的总投入继续增加,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比上年有所提高。但是,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仍达不到教育法规定的教育投入增长要求。
注:1。公告中所列教育经费数据是根据教育经费的统计口径,包括国家教育序列学校支出的经费,不包括党政工作组教育经费、职工培训费、党政组和军队院校干部培训费。
2.公告中涉及的国家统计数据不包括台湾省省、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3.全国财政收入18904亿元,财政支出22053亿元的数据来源于2003年《中国统计年鉴》。
4.在计算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时,使用的GDP为1023.98亿元,来源于《中国统计摘要2003》。
【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二期工程实施情况】十五期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50亿元,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二期工程(以下简称项目)。到2003年,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级教育、财政部门、项目单位的共同努力下,“项目”进展顺利,取得了初步成效。
“项目”进展情况:(1)“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良好。20个项目省(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2001至2003年计划项目资金总额4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拨款30亿元,省级及以下配套资金17亿元。截至2003年9月,实际到位资金近46亿元,占计划总额的97.9%,其中中央财政安排资金30亿元,全面完成了计划任务。省级及以下配套资金近6543.8+0.6亿元,占规划的9465.438+0%。(2)“工程”各项目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03年9月,该“项目”* * *已建成1633所小学和1043所初中;改扩建3,627所小学和65,438+0,898所初中;新建小学校舍654.38+0.05万平方米,新建初中校舍654.38+0.38万平方米;改扩建小学校舍654.38+0.66万平方米,改扩建初中校舍220万平方米;培训中小学校长和教师654.38+0.25万人;向580万贫困小学和初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购买中小学单套课桌椅67万套,中小学图书536万册,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价值4088万元,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设备价值654.38+654.38+07亿元。以上项目基本完成了规划任务。(3)“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显著。“支教工程”二期加大了中央专项资金的投入,每个项目县(旗、团场)五年内可获得中央专项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近14万元。
2001至2002年,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 *投入危房改造资金6543.8+0.2亿元,实施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第一期工程,共改造2万多所中小学D级危房3000万平方米。其中,中央投资30亿元,地方各级政府配套38亿元,改造D级危房654.38+07万多平方米;义务教育工程二期,中央专项资金11亿用于危房改造,地方政府配套5亿元改造300万平方米D级危房;地方各级政府通过各种渠道筹集重建资金36亿元,改造D级危房10万平方米。
虽然一期改造工程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截至2002年底,农村中小学仍有4000万平方米D级危房。为加快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推动建立农村中小学改造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国务院决定从2003年至2005年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三年共计60亿元,用于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现有危房改造。2003年8月,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2003年,中央政府已安排20亿元用于灾后重建,地方各级政府提供配套资金约365438+亿元,重建面积980万平方米。
2003年,教育部继续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作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件大事来抓,全面落实和推进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绿色通道”制度等政策,进一步发展高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针对招生过程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问题引起的一些社会反映,确保2003年新入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2003年7月,教育部发出《关于切实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国普通高校资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正确引导舆论,保证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003年初,教育部和财政部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首届国家奖学金颁奖典礼”。李岚清、陈至立、项怀诚等领导出席并为获奖学生代表颁发奖学金。2003年底,在继续发放第二期国家奖学金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中央财政又从总理预备费中拨款4000万元,向654.38+0000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了国家奖学金。截至2003年底,共有65438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总金额达4.4亿元。
2003年,教育部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大力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继续向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下达2003年国家助学贷款指导性计划。同时,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的广泛、健康、可持续发展,教育部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息查询系统,并于2002年9月在一定范围内开通了网上查询。在此基础上,教育部办公厅于2003年对继续开展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息采集工作作出了详细部署。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继续有所发展。据统计,2003年全国新增贷款学生26.5万人,新增贷款合同额20.2亿元。截至65438+2003年2月末,已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学生人数已达791万人,贷款合同金额已达65.2亿元。
此外,教育部还通过组织专题新闻发布会、印发高校资助学生政策宣传手册等方式,加大对高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政策的宣传力度。
实践表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下,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基本解决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问题,保障了高等教育改革的顺利进行。
【规范学校收费管理】近年来,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在各级教育行政、价格、财政等有关部门和学校的共同努力下,学校收费管理逐步规范,对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做好2003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03年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1)2003年,各级各类公办学校不得提高收费标准,不得设立新的收费项目,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二)各地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02年农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在所有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小学和农村初中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不执行。(3)公办高中应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即限分数、限人数、限金额)。学生择校最高收费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经同级物价、财政部门审核后,由三部门报省级人民政府审批。招生比例和最低录取分数线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从严控制的原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各方面监督。(四)高等学校招收的定向生、特长生、预科生、本科生,应当执行与同等学力学生相同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除按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五)经批准的民办二级学院、网络学院、计算机软件学院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在严格核算生均培养成本的基础上,可实行按成本收取学费的原则,具体收费标准按属地化原则管理。普通高等学校不得将国家下达的计划招生指标转嫁给所属民办二级学院并变相收取高额费用;不得以民办二级学院名义搞“校中校”,变相“双轨”收费;不得收取高额费用或以降分形式收取乱收费。(六)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要认真落实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有关规定,完善“奖、贷、助、补、减”等配套政策措施,按照国务院要求,继续进一步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对中小学生,要进一步落实资助政策措施,包括对贫困学生的助学金、学杂费减免等。,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上学。(七)全国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全面实行公示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使用和投诉情况,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透明度。(8)进一步加强学校收费收入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杂费和学费全部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的不足,不得用于教职工工资、津贴、福利、基建等支出,不得用于平衡政府财政预算,不得用于从中提取任何形式的调节基金;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的学费收入统筹用于办学。收的课本费直接被学校用来买书。学校收费收入应严格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上缴,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或转移学校收费收入。
在加强学校收费管理的同时,针对一些地方基层政府或单位违规收费的现象,教育部还下发了《关于禁止学校向学生收取费用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向学校出具超出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费用,并严格按照公示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学校要坚决拒绝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收取的搭车费用,并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报告。绝对不允许要求学生收取这些费用,更不允许因不缴纳超出规定项目和标准的费用而拒绝学生上学。
【国外教育贷款】完成世界银行贷款/英国政府赠款“中国西部基础教育发展”项目的谈判和启动。项目总投资1.21.6亿元,其中,世界银行硬贷款1亿美元(约8.25亿元),地方政府提供配套资金391万元。项目性质为统贷自还项目。英国政府赠款用于软化世界银行的贷款条件,不计入项目总投资。项目贷款利率为2%,贷款期限为20年(含8年宽限期)。该项目支持川西、云南、广西、宁夏、甘肃五省(自治区)112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九五”成果。项目经费主要解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问题,同时兼顾“九五”成果的巩固和提高;重点建设贫困乡镇小学,同时兼顾初中。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培训教师和管理人员、开展教学和管理改革创新活动。
【中小学校办产业】2003年,全国中小学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基本情况如下。
一、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基地。2003年,全国有45万所中小学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勤工俭学和兴办校办产业,安排学生参加劳动3.6亿人次。全国中小学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基地约45万个,比2002年减少1.89万个。其中农林牧渔基地28.83万个(农村学校24.59万所,土地面积40万公顷);21.80工业企业;第三产业网点13.85。
第二,校办产业(勤工俭学)的规模和效益。2003年,全国中小学校办产业(勤工俭学)总资产为501.1亿元,比2002年分别减少97.4亿元和16.27%。其中,固定资产净值654.38+07亿元,比2002年减少20亿元,减幅654.38+00.52%;流动资产达到293.7亿元,比2002年减少70.7亿元,减幅为19.4%;负债257.6亿元(资产负债率51.4%);所有者权益243.5亿元(实收资本654.38+02.22亿元)。全国从事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的从业人员75.7万人(教职工16.3万人),其中农村学校28.86万人(教职工10.35万人)。2003年,全国中小学校办产业(勤工俭学)销售收入和营业额达到768.6亿元,比2002年减少74亿元,下降8.78%。其中:农产品销售收入39.2亿元;工业销售收入463.95亿元(工业产销率92.28%);第三产业营业额654.38+086.4亿元;其他勤工俭学收入79.65438亿元。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利税总额达到6543.8+05亿元,其中利润总额6543.8+0654.38+07亿元(农村学校为6543.8+0765.438+05亿元),比2002年分别减少5亿元和4.1%。
三。校办产业(勤工俭学)的收入分配。2003年,全国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总收入66.4亿元(含校办产业向学校提供的服务和部分物品),占校办产业(勤工俭学)总收入的56.7%,比2002年减少654.38+0.83亿元,下降2.68%。其中,改善办学条件的经费(建设教学用房、购置教学设备、补助公用经费等。)为42.8亿元,比2002年减少2.5亿元,下降5.52%。此外,654.38+0.298亿元(农村学校4.65亿元)用于教职工和困难学生的福利费。上缴国税33.3亿元,比2002年减少3.7亿元。2003年退税2.07亿元。
教育审计计划
【教育部加强对教育审计的指导】2003年初,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2003年教育审计要点》,根据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提出了教育审计的重点和要求。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执行预算执行和财务决算审计制度;加强对“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11工程”等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审计;在校办企业和后勤社会化改革中加强审计监督,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要加强对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和对外投资项目的审计;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建设项目和修缮项目的审计;积极开展审计调查。各审计机关在审计或审计调查中,应加强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审查,促进各项制度的完善和有效执行。根据各单位的中心任务,各单位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根据上述要求,部分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级教育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指导,深入调查研究,定期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帮助解决问题,推动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
4月,教育部财务司在北京师范大学召开全国教育审计工作会议,总结2002年教育审计工作,交流工作经验。杨局长在会上作了讲话,充分肯定了2002年教育审计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今后教育审计工作提出了“紧跟形势、强化审计、适应形势、创新审计”的任务和要求。在大会的交流和分组讨论中,大家认真总结了2002年的工作和经验。会议对教育审计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同时,组织教育系统内部审计人员学习审计署2003年发布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的规定》和中国内部审计学会制定的《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使内部审计人员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的审计职责和任务,严格规范审计业务中的审计行为,确保审计质量。
【教育战线审计工作】2003年,教育内部审计机构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聚焦教育改革发展这个中心任务。* * *完成财务收支审计、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工程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企业经济效益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含“211工程”、“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危房改造”等)210320项,审计经费约275320。发现经济案件线索291件,移送司法机关40件,移送纪检部门185件。39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6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上述审计项目中,基础设施和更新改造项目42488个,金额311亿元,减少31.2亿元,减少率10.03%,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