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会工作者的主要职责
上海按照“整体设计、整体推进”的思路,从制度创新、制度完善、实践推进三个方面入手,抓住职业认定、队伍建设、岗位开发等关键环节,形成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为社工晋升提供了系统的制度保障。
一是建立职业资格制度。2003年3月,上海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发布《上海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暂行办法》,将社会工作者列为专业技术人才,并规定每年组织一次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助理的资格认证考试。截至2009年底,上海已举办6次考试,全市共报名25662人,10521人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其中社会工作者2379人,社会工作者助理3867人,全国三四级社会工作者1160人。
二是建立注册管理和继续教育制度。上海市在职业资格制度的基础上,出台了《上海市社会工作者(助理)注册管理试行办法》,对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人员进行注册管理,使其成为注册社会工作者,以促进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发展,规范其职业行为和实际工作。目前,全市注册8000人次,开展继续教育1,000余人次。
三是建立岗位分配制度(针对部分人没工作,60%学生流失的情况)。2004年,上海市民政局出台了《关于本市民政系统及相关事业单位注册社工配置的意见》,明确提出社会福利机构和社区公益组织的社工配置,并要求采取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在三年内实现上述目标。
四是探索建立岗位轮岗培训制度。协调社会工作各领域相关部门,对实际在职人员分阶段、分批、分层进行岗位轮岗培训。目前,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工作者的培训已经准备就绪。司法矫正、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劳动保障、残疾人康复、妇女和家庭服务、儿童和青少年服务等其他领域的社会工作培训也在积极协调之中。
五是建立其他配套制度。目前,社会工作项目设计、薪酬指导、经费保障、督导评估、行业管理、社工联系志愿者等相关制度正在逐步建立。
(二)建立和完善社会工作管理服务的组织架构。
上海根据社会工作发展需要,从行政管理、行业自律、专业支撑等方面加强社会工作管理机构建设。
首先是成立一个社会工作的行政机构。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2004年,上海市民政局增设了专业社会工作办公室,统筹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近年来,该部门在协调推进全市社会工作政策制定、拓展社会工作实践深度和广度、提高社会工作意识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职能地位和作用不断凸显。
二是积极培育社工行业管理机构。上海不断加强市级社工协会建设。2005年2月,举行了第二次大会,选举产生了新的理事会。2006年,第一个社会工作专业委员会——青年委员会正式成立,并推出“上海社会工作网”和《上海社会工作》杂志,为全市社会工作管理和交流提供信息平台。同时,指导各区县完善管理机构。
三是加强社会工作培训机构建设。在依托本市高校、科研单位的社会工作培训机构开展专业培训的同时,2000年,上海市民政局在原上海市民政干部学校的基础上成立了上海市社会工作培训中心,开展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的普及培训、职业资格的考前培训和注册社会工作者的继续教育。
(三)促进民政领域社会工作的全面发展
立足民政业务领域,引入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在社区建设、为老年人服务、为残疾人服务、儿童家庭寄养、无家可归者救助、困难家庭救助等方面开展社会工作。
在社区建设方面。市民政局起草了《上海市推进社区社会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社区社会工作的专业领域、专业岗位、专业组织和专业人员。对社会工作者的职业资格、岗位培训、继续教育、招聘聘任、薪酬待遇、考核奖励等日常管理作出了一系列规定;明确社会工作发展的经费保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在福利服务方面。在机构养老、孤残儿童、精神病人、居家养老、儿童寄养等领域广泛引入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上海社会福利中心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社会工作。上海市儿童福利院、上海市第一社会福利院、上海市第二民政精神病医院等多家机构引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鼓励实务从业人员学习社会工作,运用社会工作个案、小组、社区等专业方法提供社会工作服务,设立社会工作岗位和部门。
在流浪人员救助管理方面。在市级层面,市救助管理站建立了社工服务站,下设四个小组,开展分类服务。专业社工对因自杀、自残倾向或其他原因导致情绪不稳定的受助人员,对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残疾人,对因家庭关系严重失衡导致生活困难的妇女、女性未成年受助人员,对有轻微违法行为或不良倾向的未成年受助人员,积极探索开展针对性的社会工作。效果是显而易见的,并得到了目标的好评。在地区一级,建立了社会化和专业化的社会工作组织。
在推广志愿者(义工)服务方面。本文提出了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共同发展的理念。社工和志愿者是开展社会服务的生力军。社工以职业从事社会服务,志愿者以业余兼职为主。因此,社会工作者应该充分发挥其专业性和专业化的优势。社会工作者应该发展、指导、联系和服务志愿者。他们不仅积极倡导志愿者的爱岗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而且努力克服志愿服务的随意性、缺乏专业培训、资源不足等缺点。
积极参与重大社会活动,发挥专业作用。2008年,清明节面对上海700万人、52万辆汽车的历史最高成交额,积极倡导组织上海社会工作者提供墓地服务,提供悼念服务,倡导文明,疏导人流,优化管理。特别是在“512”抗震救灾工作中,上海立即倡导组织社会人员投入抢险救援和灾后重建。震后第七天,组织沪、港、台三地社工派出首个全国需求评估工作组赶赴灾区,撰写了首个社工参与救灾工作评估报告,成立了包括四个独立专业服务团队的上海社工服务小组。我们派出31批290人在都江堰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以“社区重建”为理念,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和方法,通过整合社会资源,重建支持网络,抚慰灾民情绪,重建社会关系,协助灾区民众进行自救和自我建设。得到了当地及相关方面的高度评价,获得了“中华慈善奖”最具影响力的慈善项目。
(四)协调和推进全市各领域社会工作。
上海社会工作不仅在民政系统得到发展,而且在其他工作领域也得到发展,这是我们承担的另一项重要任务。
在政法工作领域。2003年,上海政法系统建立了一支1300多人的吸毒、犯罪矫正、青少年等领域的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这些社会工作者统称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他们着眼于社区,从源头上加强对高危人群的管理服务。就组织体系而言,以民间组织的形式运作,市、区、街三级架构三线并进:“自强”社会服务总社、“新航”社区服务总站、“阳光”青少年事务中心。
在健康和教育领域。上海东方医院、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等一批医疗机构设立了社工部门和岗位。社工积极协调医院、患者及家属的关系,配合医疗服务的开展;在中小学,社会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社会工作,调整师生关系,引导学生成长,有效支持学校教育。
在家庭、妇女、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域。上海市民政局会同市文明办、市人口计生委、市妇联出台了《关于推进人口计生系统社工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妇联系统社工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社区家庭文明建设指导中心的实施意见》等,,创新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深入家庭和妇女。
在民族宗教、侨务、残疾人事业等领域也引入了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引进了社会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