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
法律解析:为进一步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教育机构)的办学秩序,加强对教育机构偿还学生费用的管理,维护教育机构和学生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民办教育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广东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领取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教育机构向参加高等教育学历考试、自学考试和非学历培训的学生退费的活动。
第四条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教育机构的管理和监督,督促教育机构严格执行退费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