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府资助培训项目
法律分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劳动力市场的供求比例,发布了政府补贴培训的职业(工种)目录。由政府补贴培训费用的,参加《目录》中的培训项目。通过鉴定后,享受政府50%-100%的培训费用,包括车工、护士、保安、茶艺师、电工、焊工等。
法律依据:《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一)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下列人员在补贴培训实施机构参加列入补贴培训目录的培训项目,经考核鉴定合格者(含补考合格者,下同),按以下比例享受培训补贴:
1.具有本市户籍的失业人员、社保人员、原农村富余劳动力,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100%的培训补贴。
2.在职职工(包括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处于缴费状态的外省市户籍从业人员等。)可按规定补贴标准享受80%的培训补贴;参加其他培训项目的,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60%的培训补贴。
3.在本市登记的残疾退役士兵(退役后五年内)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100%的培训补贴。
4.高等院校毕业年度学生(含在本市高等院校就读的外省市学生,下同)参加中级以上或单技术类急需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项目的,可按规定补贴标准享受80%的培训补贴;参加其他中级或单项技术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项目的,可按规定补贴标准享受60%的培训补贴。
上述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可按规定补贴标准享受100%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