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培训机构

如果我因为新冠肺炎被解雇了,我该怎么办?因为新冠肺炎被解雇了,你也被公司解雇了。企业应该按照劳动局的要求保护你的合法权利。如果辞退没有补偿补助,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我不想斥责企业那样做。企业也有自己独特的考量。一方面,如果你生病了,人体无疑需要一段时间的培养和修复。毫无疑问,你继续工作会对你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一些伤害。企业也需要承担这些义务,而且义务很大。另一方面,在这个疾病的特殊时期,企业也有困难。虽然说不能从表面上治疗疾病和得了这种病的员工,但是企业人多,员工素质参差不齐,内心的承受能力也不一样,所以也可能危及到企业其他员工的工作和生活情绪。所以我觉得你应该有一定的了解,大家都不容易。

但是,我想说的是,辞退不一定是坏事。你确实生了这个病,你的精神实质,物质身体,物质心理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损害。你可以休息一下,释放压力,放松,调整自己,保持身体健康,心情愉快。最好有机会再做一次全方位体检,完全康复,然后在工作中用醇厚的激情拥抱对方。

《劳动法》第三条要求,职工享有公平的学生就业和职业选择权、劳动报酬支配权和休假休假权。《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要求,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病毒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如果员工有恢复或清除传染病行为,用人单位不能拒绝员工重返岗位,否则构成就业歧视,违反法律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依据。因此,虽然员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但企业也应重视员工对学生的公平就业权,不应歧视已患病的员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期间劳动关系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20〕5号):对因政府部门实施隔离措施或者其他应对措施,导致企业职工在防护治疗期间或者密切接触期间不能保证其正常工作的,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不能以劳动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要求: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约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要求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