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社保中心电话

濮阳市社保中心电话03934423780。

社保局的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实施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这些规划和政策;

2.制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负责本市境外人员就业管理和本市人才引进管理;

3.负责促进就业,制定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制定就业扶持制度,促进创业就业;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全国负责人才服务的有关部门制定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发放机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制定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宏观调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5.制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则和劳动关系调整政策,完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6、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力资源管理,制定并牵头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深化专业技术人员评价和职称制度改革,完善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选拔培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