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明石油经济管理专家

金陵大学1913 10 6月14出生于江苏省无锡市后宅镇。

1933-1937就读于南京金陵大学工业化学系,获理学学士学位。

1937-1938在南京中央地质调查局燃料研究室实习。

1938-1941年任资源委重庆电力油厂实习生、厂长。

1941-1942任甘肃石油局资源委员会炼油处处长。

1942-1945担任甘肃石油局驻美国代表,同时在美国美孚、壳牌石油公司学习。

1945-1946资源委员会上海炼油厂厂长。

1946-1948任中国石油公司办公室主任、资源委员会上海业务办经理。

1948-1949中国石油公司副经理兼干青分公司经理。

1950-1952燃料工业部西北石油管理局副局长。

1952-1955燃料工业部工程师。

1955-1978任石油工业部供应制造局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其间,1960-1961任大庆石油会战指挥部供应指挥部副指挥;1962-1964兼大庆炼油厂建设指挥部副指挥。

1978-1982石油工业部外事局顾问。

1982-1993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顾问。其间,1982-1987也是石油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副主任。1990-1992和能源部高级顾问委员会。

3月退役1993。

1993-1998被聘为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咨询中心特聘专家。1937年4月毕业于南京金陵大学(南京大学前身)工业化学系,获理学学士学位。由于学习成绩优异,毕业时被选为飞刀飞力学会会员(即金钥匙奖)。7月参加工作,在南京中央地质调查局燃料研究室实习,在植物油提炼轻油实验厂当值班员。抗日战争爆发不久,燃料实验室先后迁至汉口和长沙,但当时南京龚* *全靠实验厂提供汽车用油。他和另一名值班员冒着敌机轰炸的危险,坚持轮流值班,日夜开工,直到侵华日军逼近南京郊区,才匆匆撤往长沙。1938年春,由于进口油品几乎断供,资源委派燃料研究室主任金开英筹建重庆植物油炼制轻油厂(后改名为动力油厂),邹明被派到工地工作,并被提拔为班长。1941年3月,甘肃石油局资源委员会正式成立,由工矿实业家孙任总经理,邹明调任炼油厂量材部主任。深受孙实业救国思想的影响,他投身于石油工业,为玉门油矿的发展出谋划策,鞠躬尽瘁。1941年冬天,从美国订购的一套裂解炼油装置在运输过程中被敌机损坏。邹明等人在当时极其困难的条件下,想方设法制造出炼油甑,运到内地安装使用,使1942的汽油产量比上年增长了9倍。1942年底,邹明作为甘肃油矿驻美国代表被派往美国。此时由于民品国际运输几乎中断,玉门油矿需要的进口设备告急。邹明竭尽全力,通过“租借法案”成功地为玉门油矿提供了应急物资和设备,保证了油矿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

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后,邹明回到上海,接管日本侵华期间日本石油公司在上海高桥修建的储油设施,随后组织人员成功接管日本公司在南京、汉口、广州、青岛、天津等地建立的储油设施。后参与组建中国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利用沿海河流沿岸的储油设施开展进口成品油的营销业务,所得利润用于恢复和建设炼油厂和油田。为此,他被调到总公司总部,担任上海营业部经理。1948,8月任总公司主任助理,9月任干青分公司经理(玉门油矿)。到矿后不久,在人民解放军的猛烈攻势下,南京国民政府政权岌岌可危,盘踞在西北的国民党反动派企图在逃跑时破坏油矿。在爱国、爱矿、爱油的精神驱使下,邹明冒着生命危险带领矿上工人保护矿井。经过艰苦曲折的斗争,终于挫败了反动派的阴谋,把玉门油矿完好无损地还给了人民,受到了当时解放区西北军政委员会的表扬。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邹明满腔热情地投身于新中国的建设。他勤奋工作,勇于拼搏,历任西北石油管理局副局长、燃料工业部经理工程师。石油工业部成立1955,调任石油部供应制造局副总工程师(后升任总工程师),经常到基层等待帮助。1960年2月,参加大庆石油会战,任供应指挥部副指挥,负责组织战斗所需装备的供应。当时各路数万兵马在800多平方公里的大草原上浴血奋战,勘探开发和油田建设齐头并进,需要各种装备器材,数量庞大,时间紧迫。由于精心组织,及时调度,夜以继日地工作,保证了战斗的正常进行,当年生产并向国外运输原油近百万吨。

1962年初,邹明被任命为大庆炼油指挥部副指挥长,主管炼油建设所需物资设备的供应。由于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仅用18个月就提前完成了一期工程的竣工投产。1964年主持新成立的石油部配套办公室,解决了5套新炼油装置和当时被称为中国炼油工业“五朵金花”(1962年石油部召开炼油工作会议,催化重整、延迟焦化、尿素脱蜡及相关催化剂和添加剂,被称为炼油工业“五朵金花”)在建设中。

“文革”期间,邹明受到很大冲击,被关押了7年。审查的最终结论是:“这是一起基于虚假口供的错案,应当平反。”

65438-0978,邹明复工,任石油工业部外事局顾问(65438-0982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顾问)。他识大局,顾大局,高瞻远瞩,把全部精力和热情投入到海洋石油对外合作的新工作中。他对国际石油勘探开发合同和石油经济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引进并建立了经济评价机制,参与了各种对外合作文件的制定、评标和合同谈判,培训了干部。他还在渤海石油合作论证会上通过经济分析为中国的海洋石油开放政策进行了有力的辩护。他于1993年80岁退休。

除上述职务外,邹明曾任第六届、第七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委员,石油工业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副主任(1982至1987),能源部高级顾问(1990至1992),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咨询中心特邀专家(65438+)。1990第一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1980-1985,参加海外石油代表团赴英国、挪威、埃及、美国、法国等。1986年,受邀参加英国《金融时报》在香港主办的太平洋盆地油气研讨会,并做专题演讲。在能源部高级咨询委员会座谈会上,多次提出了关于中国石油工业管理体制和业务发展战略的建议。1941 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时,玉门油矿在运往从美国订购的裂解炼油装置途中,在印度仰光遭到敌机轰炸。甘肃石油矿务局总经理孙决定自力更生,迎难而上,同意赶内地炼油设备的急用。在当时极其困难的条件下,邹明和业务主管郭克全前往重庆,立即组织人员开展从炼油设备设计、选厂制造、监造验收到包装发运的环环相扣工作。由于钢材短缺,储油罐和船只被拆除,克服了许多困难。最后,在短时间内建成了六套阶梯式连续干馏炉。经过2500km的长途运输,当年在玉门安装投产了4台,提前实现了生产1.8万加仑汽油的目标,是去年年产量的9倍,有力支持了抗日战争。

玉门油矿生产建设所需设备很大一部分依赖国外供应。当时国际运输几乎因战乱中断,玉门油矿进口设备来源告急。美国资源委员会办公室多次试图将玉门油矿应急设备纳入美国《租借法案》,但未成功。1942年冬,邹明被任命为甘肃石油局驻美国代表。他到美国后,大力向美国有关部门宣传玉门油矿在抗日战争中的作用,最终得到了美国战争石油局的支持,促使租借法案管理局同意将玉门油矿的应急设备作为军用物资纳入租借法案申请供应。就这样,从1943到1945,通过美国《租借法案》项目,源源不断地为玉门油矿提供了从国外进口的钻井、采矿、炼油设备、配件、工具、仪器、管材,一些急需的井口设备、钻井工具、钻机、配件、仪器等也由空军空运到印度加尔各答,在国内转运,保证了玉门石油。此外,在美国工程设计公司的协助下,他从租借法案中引进了提炼润滑油的真空蒸馏装置和离心脱蜡装置,并提供了杜布斯裂解装置在太平洋战争中损失的和在矿上消耗或挪用的全部设备。这些装置在玉门油矿建国前后投入运行,大大提高了玉门油矿的炼油能力、产品品种和质量。早在1949年4月,时任中国石油公司经理助理兼干青分公司经理的邹明回到玉门油矿,开始组织护矿工作。他们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大量买运粮食,筹集金银,抢运从上海买来的生活用品和布匹,保证全矿职工及其家属的生活需要。第二,为了安抚人心,我们采取了“停薪留职”的办法,送走了近千人,包括一些在矿上不放心的人。第三,七月成立了由老工人和技术骨干组成的护矿队,作为保卫矿区生产部门的核心力量,并指定专人做国民党守备队的工作,使其不至于成为破坏油矿的工具。在此之前,他在6月1日召开的全矿职工大会上强调,油矿是国家的财富,人民的财富,要求大家保护好。他动情地说:我愿与你同生共死,共赴油矿。赢得了广大职工的衷心拥护。

面对国民党反动派必要时摧毁油矿的威胁,邹明深感自己的力量有限。如果兰州解放拖得太久,油矿就难以支撑。为此,他于8月中旬乘电报飞赴香港,向已辞去资源委员会主席职务的老上司孙详细汇报了矿山保护措施和忧虑。孙除表示赞成外,立即通过孔* * *,给在北平的、发电报,要求他们就保护玉门油矿一事,向陈忠* * *转呈,希望部队在兰州解放后继续向西北不停顿地进军。邹明在香港时,还与中国石油公司总经理协商,集资帮助玉门油矿。

邹明从广州回到兰州后,立即向兰州勘探部主任孙建初、兰州营业所经理高琨汇报了详细情况,详细研究了兰州的生产保障措施,以便预约做好自己的生产保障工作。邹明回到油矿时,矿上各单位已经开始保护生产设施。他继续组织矿长刘、炼油厂厂长熊尚元在矿上分别对油井进行封闭或围堵。炼油厂在空油桶里装上三层沙砾,用铁条焊接起来,形成严密的栅栏。各单位都把暂时用不上的重要设备藏了起来,比如钻机、柴油发电机组、油泵、仪表,还有山沟里的80多辆卡车,等等。

玉门油矿解放时,矿内粮食65438+10万石,折合500吨左右,金银折合30多万元,足够矿内职工及家属生活半年。全矿没有遭受任何损失,生产建设一刻也没有停止,使玉门油矿在解放后不久进入快速发展期。随着大庆油田的开发,石油工业部党组把加快炼油工业的发展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以解决我国石油产品的自给问题。1961年冬,主管炼油基建的副部长孙静雯选派邹明到在建的龙凤炼油厂担任基建总工程师。该厂是建国后第一个自行设计、装备和安装的现代化大型炼油厂。当时中国国民经济困难三年,邹明到厂后首先解决了水、电、通讯、公路交通等问题,为建设工作做好了准备。1962年春,工厂正式更名为大庆炼油厂(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前身)。邹明被任命为厂房指挥部副指挥长,主管设备和器材供应。他组织设计师和供应商制定材料计划,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对于非标工艺设备,设计人员到工厂等待情况,解决各种问题。在设计、施工、供应的配合下,仅用18个月就提前完成了一期工程的竣工投产,受到了石油部的表扬。

“五朵金花”之一延迟焦化装置为了保证新建炼油装置所需的设备、配件、阀门、仪表的配套工作,即当时在国内外家喻户晓的中国“五朵金花”,1964年春,孙静雯副部长决定在部里成立配套办公室,由邹明负责,组织设计、基建、供应部门的有关人员解决建设中的配套问题。一方面,他们及时解决新产品试制和关键设备、仪器制造中的问题;同时协助施工单位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如石油二厂催化裂化装置的关键设备双作用滑阀,在兰州炼油机械厂试生产后,其稳定性达不到设计要求,无法使用。孙静雯副部长亲自安排,邀请了第二机械部、兰州石化机械厂、上海热工仪表厂、上海汽轮机厂的自动控制专家和机械制造专家,委派邹明在兰州组织协调联合研究。邹明带领大家奋战三天,使安定性完全达到设计要求,并通过专线连夜运往抚顺石油二厂,保证了国内第一套催化裂化装置的顺利运行,为石油产品早日实现“三年通关、五年立足国内”做出了贡献。1978年,中国政府批准对外开展海洋石油合作,邹明被任命为石油工业部外事局顾问。他把全部精力和热情都投入到这项工作中。经过与联合国跨国公司中心、外国石油公司等专家的咨询和交流,以及对国际石油经济的研究,他不遗余力地引进和建立了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的经济评价机制。在高级经济师石洪喜的协助下,组织建立了计算机室,为合同经济条款分析和油气田开发评估创造了条件,在海洋石油对外合作首轮招标评标和合同谈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邹明对各类国际石油勘探开发合同及其特点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积极参与了地球物理勘探协议、标准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的起草,以及与外国石油公司的首轮评标和合同谈判。1978年底,他及时向石油部领导反映了当时中日渤海石油协定采用“总承包”方式的危险性,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邹明等人还咨询了外国税务专家,并在石油部领导的支持下,向财政部建议,正在酝酿中的对外合作企业所得税法的税率应实行累进制,即在不影响特区当时实行的对外国企业实行低税率优惠政策的情况下,用高税率解决外国石油公司关心的双重税收抵免问题。这一建议被财政部采纳,使海洋石油第一轮招标如期进行。

中国对外海洋石油合作引起了国内外一些人的质疑,担心失去主权,被骗,特别是关于1980签订的中日渤海合作区勘探开发合同,中国被认为吃了大亏,有的甚至不赞成海洋石油对外开放。因此,国家能源委员会和进出口管理委员会于1981年春季联合召开渤海石油勘探开发论证会,邀请国内专家学者、工程技术干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渤海石油合同进行论证。会上,邹明用了一天半的时间详细分析了渤海合同的经济条款,并通过计算机程序根据各种方案计算出的大量经济数据,包括双方的经济效益比、外商的利润比、投资的利润比等。,说明中日渤海契约的经济条款更有利于我国,保障了资源减量的经济权益。对比英国和挪威的北海石油合同的经济条款,日本的利润比例并不高,中国也没有吃亏。通过论证,我们基本掌握了* * *,排除了干扰,维护了中国海洋石油对外开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