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汉字书写手抄报

2006年10月10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全面走上法制化轨道,对促进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一年来,围绕法律实施,以城市为中心,以学校为基础,以国家机关为龙头,以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

城市人口集中,区域辐射力强。2001,国家启动城市语言文字评估,第四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也以重庆、广州、上海为重点,举办了很多有创意、有特色的活动。比如南京组织了以“遇见华商,净化古城面貌”为主题的“啄木鸟行动”,有效整治了社会用字。

《语言文字法》实施以来,各级学校积极把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纳入学校管理的常规,采取措施消除使用方言和不规范汉字的落后现象。如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以师资队伍为重点,建立普及示范单位结对辅导制度,严格教师职业资格普通话要求,成效明显。

在国家机关,越来越多的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自觉使用普通话。在重庆的一次市政府办公会议上,市长要求“每个发言人都要用普通话”,引起社会强烈反响。一年来,新闻出版部门从自身做起,净化语言环境。为提高甘肃省广电系统的普通话水平,对全省播音员、节目主持人进行了全员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90%以上的员工都达到了要求的水平。2001年,国家语委组织信息产业部、民政部、建设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旅游局等十几个行业系统研究重大公共服务行业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建立了工作联系和协调机制。目前,许多公共服务行业,如金融、信息等。,已将语言规范要求纳入本系统相关岗位的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

规范语言文字需要齐抓共管。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以来,“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观念深入人心。然而,推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并不容易。

2001年4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国家语委组成调研组,对湖北、湖南、陕西、甘肃四省实施这部法律的情况进行了调研。调查发现,部分省份没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当地语言文字工作机构不健全。在西北地区,由于环境封闭,语言观念陈旧,人们甚至嘲笑说普通话,有些家长甚至不赞成用普通话教学。有的人认为当地属于北方方言区,语言交流障碍不明显,不注重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在南方地区,有人认为公务员不需要专门培训普通话,“只要听得懂就行”;部分学校方言教学现象依然严重,繁体字等汉字使用不规范现象在部分城市死灰复燃。

这虽然是局部情况,但表面上也反映了一些问题。国家语委强调,保持语言文字的纯洁性和健康性,既是一个国家文明的标志,也是关系到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重大问题。当前,社会语言的应用空前活跃,语言作为交流工具的作用日益凸显。在这种情况下,加大语言工作的力度显得尤为迫切。另一方面,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语种的国家,有70多种语言,现有50种文字,这就决定了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不可能一蹴而就。国家语委有关负责人认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的关键在于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完善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及时出台具体的相应法律法规或实施办法。同时,加强对语言文字的管理和监督。因为涉及面广,这项工作不仅要靠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其他部门也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