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站

国家地质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一、地质环境监测机构的基本情况

1983、11 6月,根据原地质矿产部批复(644 [1983]号),成立广东省地质矿产局环境地质总站,人员编制30人,属于事业编制,单位级别为县团级,是落实国家赋予原地质矿产部的四项政府职能之一的事业

1990根据原地质矿产部432号文件,广东省地质矿产局环境地质总站更名为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确定工作人员30名。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开展全省地质环境监测、评价和研究工作,更名后性质、级别、经费渠道和编制不变。2000年6月,根据粤地质环境监测局[2000]126号文件,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站划归为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直属的处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0人。5438年6月+2002年2月,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站经粤局[2002]331号文批准,人员经费改为财政拨款,机构名称、规格、主要任务、人员编制数不变(表1)。

表1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和队伍现状

目前,全省已建立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站和广州、梅州、河源、韶关、揭阳、阳江、肇庆、深圳、佛山、茂名、湛江、惠州、潮州等13个地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全省地质环境监测机构有233名工作人员,专门从事全省地质环境(地下水、矿山环境、地质遗迹保护、地热和矿泉水等。)监测和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警预报、应急处置等公益性工作,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履行地质环境管理职责提供技术支撑和组织保障。

副站长、站长廖一良、副站长余。

二是监控网点建设

(1)地下水环境动态监测建设

全省有14个国家级地下水环境监测点,222个省级地下水环境监测点,总监测面积3369km2。对广州、深圳、佛山、肇庆、茂名、湛江等重点地区的地下水位和水质进行动态监测,建立并管理全省地下水环境监测数据库,为全省地下水合理开发利用和应急供水提供科学依据。每年报送19302地下水环境监测数据,定期编制《广东省地下水信息公报》、《广东省地下水环境动态监测应急预案》、《广东省地下水环境监测年报》、《广东省地下水环境公报》,及时向公众提供地下水环境信息服务。2007年广东省地下水环境监测基本情况见表2。

表2 2007年广东省地下水环境监测汇总

继续的

(2)地质灾害监测与建设

全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建立了238个重大地质灾害监测点,有效加强了汛期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为有效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快应急反应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自2004年7月6日5438+05正式启动省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以来,至2008年,* * *共发布3级以上预警产品221个,成功预报地质灾害452次,避免人员伤亡41372人,直接经济损失35539万元,有效减少了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目前,广州、深圳、韶关、梅州、阳江、佛山、清远等市开展了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

(三)开展县(市)地质灾害调查和区划,建立群测群防的监测网络。

截至2008年底,全省已完成110山区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调查面积12.4万km2,地质灾害点6500余处,其中受威胁655处,受威胁人口100余人,受威胁人口34人。基本建立了由县(市)、镇(乡)、村、受威胁人员组成的四级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四)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和治理。

2005年完成了广东省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对全省2485个主要矿山进行了调查,编写了《广东省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报告》。2006年完成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07年国土资源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截至2007年底,全省12个大矿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监测。2006年以来,全省全面退出煤炭行业,整治无序开采矿井1023个,关闭采石场14个,完成凡口铅锌矿、大宝山矿、云浮硫铁矿等矿井12个,地方财政或矿山企业553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投资9.23亿。

(5)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公园建设

截至2008年底,全省共有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8处,其中国家级(韶关丹霞山)1处,省级4处,市级3处,总面积41150hm2。有7个国家地质公园,其中包括2个世界地质公园(韶关丹霞山和湛江湖光岩),总面积226000hm2(表3)。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和地质公园基本建立了监测网络,有效地保护了地质环境。

表3广东省地质公园和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名录

(6)地热和矿泉水监测与施工

全省地热和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具有数量多、规模大的特点。截至2008年底,全省已探明地热田(点)384个,已评价饮用天然矿泉水水源地(点)367个,已探明允许开采量(含天然排水量)分别为5765438+10万m3/d(约2.084亿m3/a)和12.42万m3/d。据统计,全省对已开发利用的390余口开采井(点)进行了水温、水量、水质动态监测,为防止过度开采和水质恶化提供了基础数据,促进了广东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监控设备(器材)配备现状

多媒体宽带网络

建立了连接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站、省气象台、省水文局和重点城市的地质灾害预测预警会商系统,形成了集语音、数据、图像于一体的多媒体宽带网络,形成了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省级相关单位和地级市的可视化会商平台。

(2) VSAT卫星通信技术

为进一步提高广东省地质灾害预测预警的及时性和可控性,建立了广东省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和远程监测预警系统。采用VSAT卫星通信技术,并与地面无线通信相结合,形成一个可视信息采集的应急移动指挥系统,为地质灾害现场实时图像和语音传输提供了可行的技术手段。利用当前国际先进技术,以固定测斜仪法为辅,辅以地表含水量监测,实现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实时监测,科学指导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达到实时监测、及时预警的目的。目前,广东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与远程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与远程监测会商室硬件建设和设备采购正在进行中。

(3) GNSS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

开展“基于GDCORS的地质灾害动态监测专项研究”,以最新GNSS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为基础,研究卫星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遥感技术、数据库技术、计算机网络、无线通信技术的合理运用,实现“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关键技术与平台”“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应用”“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理论与技术方法”一体化、网络化监测体系。

四。信息化建设

(一)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建设

全省地质灾害数据库和预警系统已经建立。通过开发地质灾害领导决策系统,更新基础底图,细化预警分析单元,实现实时观测数据与省水文局865个雨量自动观测站共享,使预警系统每小时分析1实况雨量数据,以小流域、县(市)易发区为分析单元的多种分析模型,保证了预警分析的密度和准确性。

(2)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建设

2004年6月,经广东省政府批准,省国土资源厅和省气象局联合发布了《广东省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自2004年以来,省地质环境监测站与省气象台每年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技术,设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室,建立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完成市(县)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警分析、信息收集、反馈和报告等日常工作。

广东省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在线界面

(三)全省地质环境信息系统建设

开展全省地质环境监测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和处理工作。截至2008年底,* * *已完成236个地下水环境监测站(点)监测数据、2485个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数据、170个地质遗迹调查数据和5324个地质灾害点群监测防治属性数据的采集、录入和数据管理,建立了省级地质环境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和典型地质灾害案例数据库,并通过地质环境信息网站发布地质环境动态信息。

(D)在大埔县和乐昌建立了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示范区。

地质灾害隐患区雨量监测点的建立,临界雨量及其报警技术的研究,不同含水条件下边坡土体物理力学参数的变化,灾害体临界饱和失稳的报警,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和远程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

动词 (verb的缩写)主要监测结果和服务

(一)地质灾害调查和区划工作

在完成山区丘陵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区划的基础上,建立了县(市)、镇(乡)、村、受灾害威胁群众四级监测网络,开展了防灾知识和应急处置培训,发放了防灾卡,为推进全省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农业地质调查

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农业与生态环境地质综合调查项目由广东省和国土资源部共同承担,总经费4559.45万元。2006年6月5438+10月正式启动,完成了野外调查,建立了区域生态地球化学GIS信息系统,编制了相关地球化学评价图。该项目对珠江三角洲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业结构调整、效益农业发展、城市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3)区域生态环境地质调查

1.珠江三角洲生态与环境地质调查1: 25万。查明了珠江三角洲主要生态环境地质问题及其影响因素,建立了系统的生态环境地质调查技术方法体系,新圈定了17大潜力集中开采的地下水源地。2005年3月,通过南京市地质调查中心组织的成果鉴定,获得优秀等级。

2.珠江三角洲地区地下水污染调查与评价。作为国家级试点,取得了一批创新成果,其中有机污染调查填补了珠三角经济区的空白,在实地调查和采样技术方法方面取得了探索性的新成果。

3.广东省水资源遥感综合调查。该项目完成了地表水资源和地下水资源的遥感解译。2003年6月5日至2003年10月,调查成果经中国地质调查局审定,获得优秀等级。

(4)地下水资源调查

1.粤北岩溶石山区地下水资源与生态环境地质调查。确定并评价了2个特大型、2个大型、4个中型、11小型供水水源,增加地下水可采储量80.98万m3/d,为解决粤北缺水问题提供了科学依据。

2.广东雷州半岛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产业化促进项目。截至2005年底,湛江市完成了补充水文地质调查、水文地质钻探和二类地面沉降测量,取得了大量基础数据和新成果。

3.粤北及雷州半岛岩溶地区地下水资源勘探与监测工程。2006年6月至2006年10月,省政府批准立项,省财政投入7242万元。该项目的实施将有效解决粤北喀斯特和雷州半岛地区干旱缺水问题,保障人畜饮水安全,改善人居环境,对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㈤城市地质调查

1.广州城市地质调查局。它由广州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地质调查局共同开发。该项目始于2006年,实地调查于2007年全部完成。完成了活断层调查研究、城市地壳稳定性评价等7项专项调查。制定了城市地质数据库建设标准,建立了城市地质数据库。

2.佛山市城市地质调查局。经省政府批准,由省财政出资,项目于2007年启动,首次发现第四纪全新世构造活动的重大地质遗迹。

(6)其他项目

1.2001年65438+2月完成粤港澳特别行政区地下水资源评价。

2.珠江三角洲南部地热田勘探。完成了界面测温和地热钻探工作,并于2005年8月通过专家评审。

3.专项研究工作。先后完成了《雷州半岛巨型重力盆地海水入侵防治研究》、《雷州半岛地下水集中开采区地面沉降研究》、《雷州半岛地下水补给区污染防治研究》、《广东省陆海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系统的建立与应用》、《深圳罗湖建成区断裂活动监测与研究》、《广东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工作发展史》、《广东省地质灾害预测预警信息系统建设》等项目。

不及物动词法制建设

(1)地方性法规

1998 165438+10月27日,广东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广东省采石取土管理条例》;1999年9月24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003年7月25日,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特别是2003年6月65438+10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是广东省第一部地质环境管理的地方性专门法规,既是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经验的总结,也是进一步规范广东省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法律依据。

(2)规章制度

2004年6月2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4年7月1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广东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06年6月和2007年7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分别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工作决定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此外,自1998以来,广东省先后出台了《广东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施细则》、《广东省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基本要求》、《广东省水文工程环境地质勘查项目成果报告评审办法》、《广东省水文工程环境地质项目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饮用天然矿泉水技术鉴定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与评价纪律规定》。《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单位资质审批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10余项,编写出版了《国土资源系统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培训教材。2008年4月16日和6月16日,广东省颁布了《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考核办法》和《广东省地质灾害预报成功奖励办法》。这些规章制度的颁布,对地质环境管理中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工作程序的明晰化、工作结果的公开化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地质环境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